“你别一天到晚奴役爱丽丝可以吗?”杰森将面包片夹出来,顺手拿起反盖在一旁的《窥视者》,他昨天看到哪里来着?

“没关系没关系,我去——”活泼的少女推门而入,她将头发扎得挺高, 显然早就出门晨跑了一遍回来,在门口换鞋时正巧听完了这一段对话。

“爱丽丝你不要太宠他!”&“爱丽丝你别作和事佬!”

异口同声地两人互相瞪视了一眼, 杰森继续看书,来纳特绕着餐桌转了一圈,脸颊依旧鼓鼓的……杰森微微斜眼,说:“去拿早饭, 我晚上做。”

来纳特眨眨眼, 默不作声地端起了温热的麦片。

爱丽丝也坐到桌旁。

这三个人口味不一样,来纳特喜欢喝的东西,杰森不喜欢过油的口味,煎蛋则是留给爱丽丝的。

吃完早饭杰森一抬头正好看见一红一金两个埋下的脑袋, 忍不住生出点儿老父亲的慨叹来——

他23岁, 来纳特外形16,爱丽丝依旧一成不变, 还是个15岁的少女,分明一起生活那么久,但依旧像是隔代了一样。

“你要去冰山餐厅吗?”来纳特突然抬头。

“嗯。”杰森在出门前迟疑了一下,“别一天到晚打游戏。”

来纳特哼哼了两声算作应答,但杰森知道这个小混蛋是不会把他的话当一回事的,爱丽丝在家也管不住他。

——这是个悠闲的假日。

杰森也没办法,就算不是假日,来纳特在学校里也是会偷偷打游戏的。

被他抓包之后还会耍赖说“如果不让我玩游戏我说不定就要去毁灭世界了,你就是毁灭世界的帮凶你不能这样!”,然后被罚连续洗一周的碗。

杰森的确前往了冰山餐厅,他在五年前重返哥谭,他的父亲,蝙蝠侠,并没有寻找新的罗宾,但有了个主动找上门的助手——提姆·德雷克。

杰森挺喜欢提姆的,因为他们都是想让哥谭变得更好。

只要看着这个城市中还有这些充满希望的人,杰森就觉得他的家乡依旧可以被拯救。

在回到哥谭之前,他在外游荡了三年,和来纳特在不同国家的大街小巷奔跑,跟随豪华游轮去过南极,解决掉邮轮上的人口贩卖;从深海中捞出过鲛人,又迅速放归了;在赤道上看过落日;在热带雨林中和隐世的群族生活;在摩洛哥街头和猫一起晒太阳……

他第一次动手杀人,是作为无国界组织的义工在战场上为了保护民众拿起了枪,当子弹射出后,他既没有感到疲惫也没有感到恐惧,只是满心空茫。

杰森甚至不关心那场战争的最终结果是什么,每时每刻世界上都有无数人死亡,有的死亡是有意义的,甚至会改变世界的局势,有的是无意义的,仿佛只是报告单上的数字。

他最终决定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