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宫切嗣点了点头:“一知半解也成。你避开御三家就成。”
“但是我听说,爱因斯贝伦还欠你个女儿。我把你女儿还给你,怎么样?”
“滋啦”一声,卫宫切嗣踩了刹车,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你不是战斗型的英灵。”
“这事儿谁说得准呢。更何况对你也没什么损失。”
“只要,只要你把……你把伊莉雅还给我,要什么都行。”
作者有话要说:安乐:不就是打蛇打七寸么?
☆、鸡豆花
两块鸡胸肉,用白金之星的精密A,剔除掉脂肪和数不清楚的肉筋。
这一步之后本来还应该让速A的白金之星把两块鸡胸肉快速切成肉沫,但此举吓到了刚刚放学回家的卫宫士郎,不得已,我只能让白金之星先回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然而完全不清楚卫宫切嗣到底怎么养的孩子,我还未来得及打招呼,他就揉了揉眼睛,颠颠地过来帮忙。
“等着吃饭就好了。”我这么跟他说道。
红色头发的卫宫士郎歪头笑了,完全不像是卫宫切嗣介绍中的“孤儿”。也完全不像是我以为的,在火灾中失去双亲之后的孤儿的模样。
他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利落地拿起放在一旁的菜刀:“怎么能让客人动手呢?”
说着,他熟稔地打开冰箱,扒了扒保鲜里面分门别类放着的食材。我以我英灵的身份发誓,冰箱里面的食材绝对是他调选并且分门别类放进保鲜盒,之后再一个接一个放进冰箱的。
别的不说,就他扒东西这个熟练度,绝对不是卫宫切嗣那个门外汉能做到的。
也不知道卫宫切嗣到底是养了个儿子还是养了个保姆。
但既然卫宫切嗣都舍得使唤儿子,我也没必要跟他客气。一边指挥他把案板上已经剔好筋的鸡胸肉切成碎末,我则用干净的煮锅接了半锅热水,把切好的鸡架火腿扔进去,开大火沸腾之后,转小火,一点一点把里面煮出来的浮沫撇弃。
直到汤水清可见底,就可以过一遍筛子,把里面煮的松软的鸡架火腿捞出去。
这时汤水看着清汤寡水,然而实际上早就容纳了鸡架火腿的鲜度。
之后,把卫宫士郎切好的肉沫里加入少许的调味料进行调味,再打进去四个鸡蛋的蛋清,再加入少许的淀粉配置,最后疯狂搅拌均匀,使调料入味,就可以水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