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材高大,面容俊秀,举止高雅。他的皮肤苍白却不见虚弱,笔挺的正装底下包裹的身材没有夸□□硕的肌肉,反而是贵族和绅士们特有的精瘦。他对马夫和仆人们说话时,语气都很温和,可是班纳特先生却在他看向自己时,发现了他灰蓝色眼睛里的隐藏的高傲和冷漠。

‘这就是年轻的爱先生吗?看来卢卡斯爵士一定要高兴坏了。’班纳特先生默默地在心中下了评判。这位‘爱先生’哪怕没有万贯家财,仅凭他的外貌和气质就能让整个朗博恩的夫人和小姐们都疯狂了。

班纳特先生被带进了屋子,往客厅走去。他心中觉得奇怪,怎么‘爱先生’这样没有主人的礼数?竟然不和自己互相行礼介绍?他有些不高兴。即使尼日裴花园内部的装饰多么的精致和不俗,都没能让他对“爱先生”产生好感——他才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傲慢又失礼的家伙!

“您请,爱先生已经在客厅接待梅里屯的卢卡斯爵士了。”仆人为他敲响了客厅的门,向他询问,“您一定和卢卡斯爵士相识吧?”

“我们是朋友,没错。”

门刚一打开,卢卡斯爵士标志性的自吹自擂声就传了出来,班纳特先生露出了一个尴尬而不失礼的微笑。

“哦!我的老朋友,这位就是尼日裴花园的新主人——约翰·爱先生。”卢卡斯爵士见到班纳特先生走了进来,迫不及待地为他介绍,亲热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爱先生,这位是朗博恩的班纳特先生!”

班纳特先生立马上前,与这位陌生的绅士握手行礼。

约翰·爱先生是一个很健谈的人,他的外貌并不出众,但言行是非常讨人喜欢的爽利。他的皮肤相比大部分英国人都要深得多,还有些泛红,一眼看上去就知道这人来自热带。班纳特先生觉得奇怪,怎么这人和外面遇到的绅士毫无相似之处呢?可是还没来得及疑惑,他就被爱先生谈论的马德拉酒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

愉快的交谈让时间都变得很快了,班纳特先生还沉醉于热带风情之中时,就到了午餐时间,客厅门被打开了,一位穿着浅蓝色裙子的年轻小姐走了进来。“约翰,你又在和先生们炫耀你的藏酒了!我无意打扰你们,只是厨房通知我,午餐已经准备好了!”

她走到了三人面前,与两位绅士都行了礼。

“这位是简·爱小姐,我的养女,也是我唯一的继承人。”约翰慈爱地摸了摸她的头发,为她介绍道。

班纳特先生和卢卡斯爵士呆愣地互相对视了一眼,尴尬地笑着,从喉咙中挤出了声音:“很高兴认识您,爱小姐。”

班纳特先生尽力维持着面上的冷静,却见这位爱小姐冲着自己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用了班纳特先生的视角。这一家子特色都太鲜明了,好难写hh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