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是清谈名士的沈千予淡淡一笑,宛如青莲,摇曳星云。

遇见她,是他此生最幸运的一件事儿。

在沈家大院生活的那段日子,是他此生最快乐的时光。

她说他应该成为文坛大家,接沈父的衣钵,他便努力去做。

只要是她让他做的,他都会去做。

做为她的师弟,他已经比很多人都幸运,因为,每年,他都可以与沈家人在新年时一同进宫朝拜。这是他一年之中,最幸福快乐的一天。

沈千予不悔,沈千堂却无比的后悔。

如果有可能,他真希望此生都没有遇见那个女人……

若是没有遇见她,他也不会知道爱一个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我在街上捡了两个孤儿,收做了徒弟,百年之后,让他们给你摔盆吧……”,沈千堂头也不回的离开金桂树下。

沈千予嘴唇动了动,最后,终是什么也没说。

哥哥会收徒弟,难道,他不会吗?!

他自己有徒弟,做什么要用哥哥的徒弟给他摔盆?!

明明是给自己准备的,却偏偏还要赖在他的头上。

承认爱上自已的主子,有那么困难吗?!

沈千予目光落在金桂之上,恍惚间,他似乎又听见有人在问他……“你在这儿过得怎么样?!”

……

我是博陵崔青华。

因为在家排行为四,所以,大家便称呼我为博陵崔四。

那一年,我去洛阳为质,遇见了一个如火般妩媚美艳的少女,她叫沈瑶林。

未来洛阳时,便听说洛阳沈氏女公子喜爱男色,风评不好。

可是,他初见她时,根本没有将她与沈氏女公子联系在一起。

她的眼中有惊艳、有喜欢、有爱慕,热情浓烈,娇阳似火,却并不惹人厌烦。

她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