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她盼来了一个孙子,傅明谐。
可惜的是,连这唯一堪称优秀的嫡孙,也不是与她站在同一战线的。
如果说傅家历代的基因造就了傅家子孙一副好皮相,那么傅明谐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听很多人说,他小时候,长得那叫一个粉雕玉琢,人见人爱。
凡是有人对他笑,他也回忆灿烂的笑容。
凡是有人要抱他,他一概毫不犹豫地伸出手。
但是平叔说,七爷小时候,要比你更好看。
平叔,小叔怎么会这么疼我的?
年少时,他也曾不解过。
平叔努力想了老半天,这才慢吞吞地回道,可能是因为小少爷小时候喜欢看漂亮的人,见了七爷就流着口水伸手要抱抱,那会您还不太会说话,但是力气可大了,抱着您的姆妈差点把你摔了,后来七爷走过来抱你,你还把口水全涂在他身上,弄得七爷衣服……
平叔还没絮叨完,他的脸就黒了一半。
原来两人的初见,是以自己形象全毁为代价的。
不过还好。
流在那人身上的是口水,不是童子尿。
他的记忆,几乎都是跟那个人有关的。
那只修长的手,握着他的手,教他枪法。
那只温暖的手,扶着他的肩,矫正他练习拳脚的姿势。
那只白皙的手,在他学习过度发烧的时候,拂过他的额头,低声安慰。
从少年懵懂到逐渐晓事,他才慢慢知道,自己一直以来所压抑着的感觉是什么。
是当初想要紧紧抓住他的手,再也不放的欲望。
他很想这么做,然后笑着跟那个人说,七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看我们的手,像不像夫妻?
但他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