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人就是小叔。
这是傅明谐人生的第二条准则。
傅明谐七岁的时候,段初言已经十七岁了。
十七岁,正是花季般的岁月,情窦初开,含苞待放。
何况段初言俊秀挺拔,性情沉稳,正是小女生们最喜欢的类型,每逢情人节这样的节日,他总是捧了一大堆东西回家,表白信,巧克力,鲜花等等。
段初言不愿平白与人难堪,何况上学放学也有司机接送,就把东西都拿了回来。
可是有一个人很不高兴。
段初言把礼物随手放在房间的床上,就去洗澡了。
但是当他出来的时候,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东西全不见了。
只有小恶魔坐在他床上,双眼闪闪发亮,望着他亲爱的七叔。
“明谐,是不是你又调皮了?”带了些玩笑的语气,段初言刮了刮他的鼻子。
傅明谐人小鬼大,听出段初言没有生气的意思,马上顺着杆子往上爬,扑上去抱住对方撒娇。
“七叔,那些女生想要癞蛤蟆吃天鹅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