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不知味地把那碗味道独特,带着淡淡咸味的豆饭用完,刘桢老气横秋地捶了捶那条稚嫩的小腰,从垫子上爬起来。
不管再过多久,她估计还是没法习惯这种跪坐的方式,神啊,为什么不让她延后几百年再出生呢,起码去到椅子已经发明了的时代也好啊!
刘桢的内心泪流满面。
作为千古一帝,秦始皇无疑在后世拥有无数粉丝,由于汉武帝之后儒家独统天下,加上史学界大v司马迁同志的影响,史书对秦始皇多是褒贬不一,甚至贬多于褒,直到近代,又渐渐兴起一股为始皇平反的风潮。
在她刚刚得知自己所处的朝代时,也小小激动了一把,万里长城,十二金人,秦皇陵,阿房宫,想想吧,这些伟大的创造,现在都还完好无损,正与她处在同一个时代,又或者即将在她的见证下矗立起来。
不过几年下来,刘桢的满腔热情已经逐渐被消磨殆尽,原因很简单,第一,秦始皇再伟大,她又见不到真人,那就像一个天边的偶像,可望而不可即。第二,万里长城,秦皇陵,阿房宫再伟大……原因同上。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豆饭实在是太难吃了!而且请注意,这个时代的人们,尤其是平民,一般一日只吃两顿,而不是三顿!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即使不是吃货,在这里待了五年之后,刘桢也被硬生生地逼成了一个吃货。
身为升斗小民,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好,其它问题就更没有心情去考虑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刘桢觉得这句话真是太有道理了。
与其幻想什么时候能亲眼见到国家主席一面,还不如好好想想要怎么改善伙食质量吧。
看了看窗外的杏花,刘桢第三次叹了口气。
这个愿望,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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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题外话:
作为吃货大国,早在两千多年前,我们的美食文化就很丰富了,不过文中作为刘桢的角度,她不可能一开始就了解到这一点,所以咱们慢慢来,后面也会陆续介绍到。
☆、第 2 章
当刘桢吃完饭过去会合时,张氏已经一手一边牵着她的两个妹妹刘婉和刘妆在那里等着,旁边还站着自己的大兄刘楠,以及不知道何时回来了的父亲刘远。
“阿父!”刘桢的脚步不由加快许多,疾走几步,很快被弯腰朝她伸手的父亲抱了起来。
“我家阿桢今日好看得很!”刘远哈哈一笑,摸了摸她发辫上插着的杏花。
这个时候的小女孩经典发型是垂髫,压根就不束发,或者随便扎起来。刘桢当然不可能不束头发满地乱跑,她本来觉得不把头发梳成总角,实在对不起这张玉雪可爱的脸,但不知道为什么,被她梳起来的两个包包头,总是一大一小,看上去非常可笑,在尝试了无数次之后,刘桢发现自己确实没有梳头发的天分,这才悻悻放弃了。
张氏对她再好,毕竟不是亲生母亲,更何况她自己也还有两个女儿要照料,刘桢不愿每次都去麻烦她,索性就经常把头发梳成麻花辫,清爽又好打理,反正这个时代对女子发型的要求不是很严格,更何况他们也不是贵族,没必要讲究太多。
被父亲夸奖了的刘桢露出甜甜一笑,就像一个真正的小孩子那样,搂着父亲的脖子,脆声道:“阿父,上回你教我识的字我已经认完了,今日去大父那里,我想向大父借书来看,可否?”
虽然祖父怎么说也算是个乡长,父亲和哥哥又在当秦国的小吏,但是刘远本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半文盲,他本人不喜欢读书,当然,由于出身问题,父亲对他的重视程度也远远不如长兄,在有意无意的放纵下,刘远实在谈不上文化人,能给儿女们起名字,已经是超水准发挥了。
此时听到刘桢的话,刘楠就笑嘻嘻接道:“阿桢你要读书认字,我可以去向先生借啊,不需要去看大父的脸色!”
刘桢这位长兄今年刚满九岁,刚好出生于秦始皇统一六国的那一年,但在古人早熟的时代,已经算半大个小子了,向乡是有乡学的,作为前乡长的子孙,刘家子弟当然也要上乡学。
上梁不正下梁歪,刘楠遗传了老爹不爱学习的基因,在乡学里的表现从来就是倒数的,他性子野,最爱就是招呼小伙伴们撵鸡斗狗,成日山上野外地乱窜,非常顽劣,不过对于妹妹们,他倒是极为友爱。
话刚说完,他的后脑勺就被狠狠拍了一下。
刘远黑着脸:“无知稚儿,岂可对大父无礼!”
刘楠摸着脑袋低下头,嘟囔道:“我也没说错啊……”
食不知味地把那碗味道独特,带着淡淡咸味的豆饭用完,刘桢老气横秋地捶了捶那条稚嫩的小腰,从垫子上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