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位老人家身体都还硬朗,嫂嫂放心罢!”
张氏点点头,深吸了口气,似乎觉得有些失态,丢下一句“叔叔今日便留下来用饭罢”,就转身折回屋内去平复心情了。
刘桢借机拉住许众芳问:“叔父,姬辞如何知道我在这里的事情?”
许众芳:“是我告诉他的,姬小郎问了我好几回,又向我保证他一定不会泄露出去,我见他平日为人也颇可信,对你们又足够信义,便告诉他了,他就托我把这卷书给你,说山中清苦,你必然无以消遣,先拿着看,他下次再随我进来探你。”
刘桢摇摇头:“姬家规矩重,他即便是来了,若被他的家人发现,只怕也会有麻烦,烦请叔父代我多谢他的好意,让他先不必来了。”
许众芳:“好罢,我回去告诉他便是。”
刘楠在旁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见他们的谈话告一段落,连忙把许众芳拉到一旁,让他指点自己的弓箭。
生活就是最好的老师,经过一个冬天日日不辍的练习,刘楠的箭术突飞猛进,现在只要他想,基本就能射中那些体积小而又快速移动的小动物们,当然,距离百步穿杨这种高端水平还有一段距离,不过按照许众芳的说法,他的弓箭已经小有所成,只要勤加练习,就算拿到战场上对敌也不吃亏了。
许众芳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对刘楠更是分外疼爱,自然倾囊相授,刘楠遗传了刘远不爱读书的性格,性格却比刘远更加豪迈粗放,正好合了许众芳的胃口,每次许众芳来看刘桢他们,实则倒有大半时间是跟刘楠待在一起的。
两人在林中练了大半天的箭术,兴致上来的时候,许众芳还把当年自己在军中的经历讲给刘楠听。从这位三叔的口中,刘楠才知道当年自己老爹其实已经当到了百将,也就是两百个士兵的头目,比造反的那个陈胜职位还要再高一阶,只不过他不喜欢待在军中,而且还想着回乡用自己的履历把老娘从奴婢身份换成庶民身份,所以才诈残回来,否则以他的能力,应当还能往上提升的。
刘楠听得向往不已,也为老爹惋惜不已,金戈铁马,驰骋沙场,这种生活对他一个满腔热血没地方使的少年来说实在太有诱惑力了。
只是这种想法刚提出来,后脑勺就挨了许众芳重重一下:“你道军中有多好!昔年七国争雄,死者不计其数,光是白起坑杀的赵军就有四十万之多,若非走投无路,谁愿从千军万马中去搏一条生路?不过都是形势逼人,迫于无奈罢了,真正能从军中升至高位,得到官爵的,千人中也不及一二,与你阿父和我一同从军的那些弟兄,有不少早就变成白骨了!”
那头许众芳在对刘楠进行思想教育,这边张氏和刘桢已经将昼食准备好了。
张氏现在已经很习惯山居生活了,她毕竟比刘桢多了几十年的土著生活经验,很多时候刘桢还茫然无措的时候,她就已经拿出解决的办法了,就像前阵子他们的盐用完了,许众芳一时还没来,张氏就制止了刘楠想要下山的念头,带着他们找到一处羚羊和小鹿经常会去舔舐的石头,用刀子将石头上面刮下一层,调入饭羹里,那天的豆饭果然就带了淡淡的咸味。
自那之后,刘桢就不敢对古人的生活智慧有任何小觑了,她很明白,她所拥有的优势,不过是作为一个成年人的阅历和心智,但是这种阅历,还得过几千年才能用上。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她所需要做的是多听多学习,而不是仗着自己没有喝那碗孟婆汤就能瞧不起古人。
在这种朝不保夕的情况下,张氏反而坚强起来,担当起名符其实作为一家主母的责任,不过她要做的事情太多,幼子刘槿现在还是嗷嗷待哺的哺乳期,刘婉勉强算是懂些事了,偶尔能帮着照看弟弟和妹妹,但要达到刘桢那种负责全家伙食的早熟程度肯定是不可能的,她跟刘妆时常还会因为半夜不明野兽的嚎叫而吓得哇哇大哭。
不过幸好小孩子善忘,刘家一直以来的生活都过得比较清贫,就算是刘远晋升之后的好日子也没来得及在她们心中留下太深刻的痕迹,在最初闹了一段时间之后,她们也就消停下来了。
白天刘楠和刘桢到附近去摘果子捕鱼的时候也会把她们带上,当然,在刘婉和刘桢哭闹的时候,她们的兄姊也绝对不会纵着她们的,而这个时候张氏往往都会站在刘桢他们一边,支持对两个幼女的管教,不像从前那般宽松。
前途未卜的环境使得全家人前所未有地团结起来,感情反而远比之前来得好,这也算因祸得福了。
“阿父和阿母,他们身体可还康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