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怀着罪恶感听妈妈在厨房刷碗收拾,继续抄她的单词。
午饭后,林妈妈午睡了半个小时。两点半时,林美听到隔壁屋里闹钟响了。林妈妈出来洗个脸就要去上班了,进来看她还在写,说:“写一会儿起来走走,吃个冰糕,别累着了。”
林妈妈刚走不到二十分钟就有人敲门了。
林美赶紧去开门,在打开保险门看到门外姑娘的脸的那一刻,她的记忆区就像被激活一样!
她想起这个姑娘是谁了!
“周罄!”她大叫。
周罄热得一身汗,脸晒得红扑扑的,她比林美高半个头。林美想起她了,虽然她和她的小学同学周青的名字读音一样,但她的“罄”字是乐器发出的美妙声音的意思。因为格外难写,周罄不止一次抱怨过她爸爸给她起的这个名字。
不过初中三年级的时候她就转学了,听说是转到了另一个学校,那个学校跟一所很好的高中相临,到时能把她活动过去。万一考砸了也是条路。
两人就再没见过面。
坐到林美的小屋里,两人一手拿一个小雪人,周罄问:“你写得怎么样啊?”她走过来弯腰看她摊放在书桌上的本子,惊叹道:“你练字了?写得真好看。”
林美说:“你的作业拿来我看看。”
周罄把牛仔书包打开,掏出里面的两本作业,说:“你还是自己写的好。”
林美能想起来的越来越多了。周罄可能是她父亲管得严的缘故,有时会说一些这种“不受欢迎”的话,所以在班里人缘不太好。其实林美跟周罄也不是最好的朋友,但两人坐前后桌,在二年级下学期换座位后就成了朋友。
林美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当然不会觉得周罄的话刺耳,她点头说:“下次吧。”这不是敷焉,她下回肯定会自己写的。
英语单词的抄写还剩下一半,要是赶的话今天晚上就能赶完。林美想借周罄的作业,到27号她给她带到学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