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走过去才看到周罄在写信,信纸是精品店卖的那种带花纹和颜色的漂亮信纸,散发着香味。最让林美惊讶的是,周罄写信用的是英语。
“你帮我看看,有没有写错的地方。”周罄说,“我打算给迈克写信!我去邮局问过了,可以寄到美国去,我在杂志上查到了迈克唱片公司的地址,可以让他们转交。”
林美看了一遍,说实话她觉得这个主意很棒!周罄写的很简单,就是说她非常喜欢杰克逊的歌,非常喜欢歌的歌词中的意思还有旋律,很佩服迈克,认为他是个值得敬佩的伟大的歌唱家。她会永远支持他,希望他以后唱出更多更好的歌。
“很棒啊。”林美把信还给周罄。她还是第一次发现,她都没有想到给杰克逊写信。她是在大学后才开始听他的歌,在杰克逊去世后,她还在网上参加了悼念活动。但回到现在之后,她却从来没想过给杰克逊写信。
周罄闪闪发亮的眼神让她明白过来,哪怕她重新回到这个年纪,她也没有这个年纪应该有的朝气了。
这是一个只要喜欢就可以无所不能的年纪。
成年人总爱说不可能,因为有这样那样的障碍。
但少年人不会说这句话。因为他们根本看不到障碍。
如果林美是周罄,她会首先开始担心不停下降的成绩,还有父母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追星,特别是一个遥远异国的歌星,隔着一片海洋和语言不通,她再喜欢也就是听听他的歌而已。
但是,写信!这种做法可能只会存在于她的想像里。
周罄却付诸实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