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揽山雪 吾九殿 849 字 11个月前

漫长的隆冬里,就该喝醉烈的酒,跟最俊俏的姑娘,滚在同一张毛毡上。冰屋隔开寒气,任它外边的风声再大再烈,里头的人只管跟对方把对方的骨头跟血都烧起来,烧得火烈烈,烧得连毛毡都化掉,都融了。

虽说一般情况下,最受欢迎的,一般是身材火辣的姑娘们。

但漂亮是不分性别的。

——只要漂亮到一定程度。

毫无疑问,误闯图勒狩猎场的中原小少爷,绝对漂亮到能征服图勒部族的审美:

比初升旭日还艳丽的五官,比新生的阿尔兰枝干还细的腰肢,比图勒圣地之雪还白的皮肤。

绝对的夺目,绝对的艳丽。

就连中原最讲求“温良恭俭让”的文人墨客,提笔抨击他的骄奢无度,都老是不知不觉高高抬起,轻轻落下——生成这般模样,不是锦衣玉食,又怎么配得上他?

眼下,小少爷沾血的眉锋又长又利,浓睫覆盖的眼又黑又深,血迹顺素白的肌肤蜿蜒,冻结,就像一块白壁新玉沾了血。

若是落到惯于舞文弄墨的士子笔端,说不定要洋洋洒洒,大作几千华章。

落到图勒人眼里,则可以概括为两个字:

带劲。

恨不得把人立刻抢回雪屋里,扔到毛毡上,好好地品一品眉角的血,那么珍贵的狼王血当然一滴不能浪费,就该好好的,一滴一滴舔化,舔干净。那么娇贵的少爷,怎么能穿那么单薄的衣服?就该埋在厚厚的狼皮熊毯里,挣也挣不出来。

还有那么细的腰……

一只手就能掐过来吧?

虽说他们图勒人平时都更喜欢能挥鞭子能赛马的彪悍姑娘,但这么精致漂亮,一碰就碎似的小少爷,谁不喜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