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君之羡慕的不行,过目不忘本就代表记忆力超群,没想到光是用听的,池歌飞也能记住那么多,顿时对他更加崇拜了,也深刻意识到自己和天才之间还是有着巨大的鸿沟。
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他突然想回宿舍学习了。
“池哥,我们回学校吧?我们去食堂吃,然后,我想回宿舍看会儿书。”这两天在外面玩的太多了,下周末高二年级还要组织秋游,学习计划确实面临搁置,阮君之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合适。
池歌飞把两天消费的大半钱转到阮君之的支付宝里,点点头:“随便。”
于是,两个人在食堂里随便吃了些东西,各自回了宿舍中。
阮君之洗漱完之后,坐在书桌边把这两天欠下的题补了一下,又对着池歌飞给的钢笔字练了半小时的字,才起身去阳台把早上洗过挂出去的池歌飞的校服收进来。
校服已经彻底晒干了,再加上他还特地出去买了薄荷味的留香剂,校服不仅干净,还有着熟悉的薄荷香。
阮君之心满意足,找了个干净的纸袋子把校服装进去,他走到对门宿舍敲了门。
“校服洗好也晒干了,谢谢。”看到池歌飞,阮君之乖乖把袋子递上前去,“我买了薄荷味的留香剂,闻起来应该没什么问题,但不知道是不是你常用的。”
池歌飞微怔,片刻后,把装了校服的纸袋子放到一边,转身打开衣柜,拿出了早已装好的阮君之的两件衣服。
“你的。”
阮君之接过时,敏感地闻到了衣服上同样的薄荷香味。
“有问题?”池歌飞见他站着不动,还以为衣服哪儿洗的不干净。
“啊……没有。”阮君之提着衣服,半晌才说,“就是感觉味道挺好闻的,跟你身上的一样。”
池歌飞心头一跳,垂眸盯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