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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阿华,长得算不上多么好看,只能说是不丑,比柯元宇差远了,更不用说和裘复比。可是,这个人却拥有全天下最好的心肠。他扶着裘复,每天锻炼身体,早日恢复;他买不起高昂的进口药物,他便努力地出海打渔,想要多买点药膏,说是涂多了也不比那些西方人的东西差到哪儿去。

第二年的时候,裘复还是不爱说话,只是每天看着东边。

第三年的时候,他已经能正常行走,除了不可以做剧烈运动外,与常人无异。

第四年的时候,他开始帮阮阿华一起下海打渔。他凌厉可怕的身手让同行人惊怔不已,纷纷表示:阮阿华不得了,救了这么一个厉害的捕鱼能手,几年前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现在居然这么厉害!

真正让整个渔村被震慑到的,是有一次,一条疯狗追逐一个小女孩,就快咬上女孩的脖子。电光火石间,那个冷峻好看的年轻人一个扫腿,将那疯狗直接踹死,全村人震惊。

裘复从来都是裘复,即使曾经伤重得快要死去,他也是洪义社的二当家裘复。

平静的生活,让这个人似乎化为了一个普通的村民,但是无论是那恐怖的身手还是出众的长相,都让其他人无法用普通的去对待他。在某个秋天的夜晚,阿华煮了黄酒,庆祝自己捡到裘复整整四年。

他从来不知道,裘复和阿福有什么区别,他不认识“复”,倒是知道,一到过年,大家的门上都贴着一个“福”字。

所以他叫这个人阿福。

喝着喝着,阮阿华就喝多了,嘴里咕哝地念叨着:“村口李叔家的闺女想嫁给你,村尾刘爷爷的孙女也想嫁给你,就连咱们村最好看的王小妹也想嫁给你。阿福,你真有福气啊,那么多人想嫁给你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