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这么大个人了,为什么不搬出来自己住?”奚星伶问道,他自己今年才二十二,大学刚毕业没多久,不也一个人搬出来住得好好地。

二少家里那么有钱,又不是没条件买房子。

“我大哥喜欢一家人住在一起。”李冬说完就愣住,这是他第一次毫无目的地提起韩天临。

奚星伶也愣了一下,当李冬说起这个字眼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心脏还是会悸动,只不过是惧怕,而不是开心。

“我,我去做饭。”他赶紧地说。

“去吧。”李冬没说什么,他对于奚星伶还惦记着韩天临这个事,说实话已经麻木了。

三年跟三个月没法比,跟三个星期更没法比,更何况他们认识也就三天以上。

奚星伶现在眼巴巴地缠着自己,也不过是因为寂寞,李冬都知道。

“二少,你喜欢吃芦笋还是西兰花?”隔了五分钟左右,奚星伶弱弱地趴在门口问道。

“随便,我不挑食。”李冬穿好外套,他走到客厅来,自己动手泡茶。

奚星伶做了一个肉片炒芦笋,还有一个蒸蛋。因为赶时间,半个小时内只做了这两个,等菜炒好,饭就刚好熟了,可以吃了。

作为从小就受独立教育长大的孩子,奚星伶的厨艺还不错。

李冬觉得能吃,他对于未来另一半的手艺要求,也不过是这样而已。

这顿饭吃得相当沉默,一向叽叽喳喳的男主出乎李冬的意料之外,安静如鸡。

不说话的他,堪称文静气质,确实有设计师那种文艺架子。

至于活泼起来的时候就不说了,哎,gv男主角。

“我吃饱了。”李冬放下碗筷,喝了一杯茶,他准备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