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我叫谭璇。”谭璇咽咽口水,眼睛就是盯着鼻尖下乱扫的指甲不放。他真特么害怕,这个自称白玉璧的男人一挥手把他切了。
“我不是什么王爷,这具皮囊只是暂时栖身。”白玉璧游走着锋利的指甲,一边皮笑肉不笑:“说起来这皮囊还是你找的,倒是适合。”
庆珑王爷不死不活躺了三年,作为人的阳气已经弱到一般。白玉璧靠着血滴里的一缕元神,想夺取正常人的身子是不可能的。他本以为自己还要待上三五百年才能有机会重见天日,没想到机缘巧合,倒是得了便宜。
不但轻松就夺了这具身子,还有个傻乎乎的童男供他吸精。
“不是的吧?你搞错了吧。”谭璇一边恐惧一边满头雾水地说:“我又不认识你,怎么帮你找……呢……”恕他怂蛋,皮囊什么的从这个家伙嘴里说出来,实在是很诡异。
总觉得有那么点儿聊斋的味道有没有……
“你有幸得了我一滴精血,又替我寻得重固元神的机缘,我本该多谢你。”
想了想,谭璇磕磕巴巴地说,“你,你是那粒水晶?”听白玉璧的说辞,脑袋不算机灵的谭璇总算想通了。那吊坠是一滴兽血,这只东西青眼白毛,可不就是兽。
也就是说,醒来的确实不是王爷了,而是一只生活习惯不可考究的妖物?
可是,书里头不是说兽血治百病么,为什么太子哥哥可以醒来,王爷却嗝屁了。
难道这就是男主和炮灰之间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