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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在面前的有两条路,取消金手指,变回人,继续被男主给追杀;

不取消金手指,当个乖巧可人的狗子,除了是个崽子之外,他能亲近男主、靠近男主、获得男主的信任,当然,他是一只狗子。

巫舟默默将利弊分析了一遍,最终,咬着牙选了后者。

就前身那么对男主,只要一出现,等着他的就是一场“腥风血雨”,相较之下,当一直萌萌哒的狗子也没这么难以接受了。

想清楚了之后,巫舟满血复活,从锦被里蹭出来,顺着床栏杆爬下来,到了地面上,三条腿儿往前踉踉跄跄地出门。

他想过了,就前身弄出的这一摊子事,这是一条死胡同,基本上无解,万一哪天他变回来了,想要拼出一条活路,那只能“以情服人”了,当然这个情,肯定是同盟情了。

狗子这么乖,男主你若是宰了这么乖巧的狗子,上哪再找一条去?

更何况,他此行的最终目的是让男主当皇帝。

阎云承如今是废太子,想要当皇帝,首先他要先洗刷冤屈,重新回到朝堂,恢复太子之位。

想通了,巫舟决定先在阎云承那混个脸熟。

巫舟用爪子扒开房门,一走出去,这回廊有点眼熟,再仔细一瞧,可不眼熟?这不是前身在山顶的那处庄子么?

阎云承从半山腰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