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觉得小难民,唔……李要如果得了蒙毅大人的喜欢,应该能抱上他的大腿,日子要好过很多。”
说完她就捂着小嘴偷乐,为自己的机智点赞,“要要是朝朝的伴读,他如果发达了能赚亮亮了,一定会孝敬朝朝的!”
小胖崽得意地笑眯了眼,“今天看蒙毅大人对要要挺满意的,父父,朝朝要发财啦!”
秦皇:“…………”
他服了,真的服了,生平第一次秦皇有了一种无奈感。
他生的崽子……是什么时候学得这么精的?
明明刚出生的时候还傻乎乎一团,自从学会说话以后,不仅嘴皮子溜很多,脑子也灵活,虽然年纪小不懂大人那一套,她自己的小算盘,小想法却溜得很。
最终大手在小崽子鼻子上捏了下,“鬼精灵。”
那颗扑灵扑灵闪的夜明珠最终也进了小崽子的兜兜,被珍而重之藏在最里面的小宝贝箱子里。
宫里小学堂这里每日乐趣颇多,九个小伴读各有各的糗事,闹了不少笑话。
李要自从进了学堂,见识了很多,背靠着小公主伴读这个身份,在丞相府里日子也好过很多,教导他们习武的蒙毅大人,不知为何对他关照颇多。
他的小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稍微丰盈起来,营养不足的蜡黄之色退下去了些,变得好看了些,加上小身体长了些肉,稍稍褪去了一开始难民的模样。
每回小公主见了他都会满意地点点头,那模样像看自家地里的白菜长大了一样欣慰,李要有些摸不着头脑,心里却偷偷快活着。
他喜欢小公主关注他,也喜欢她笑起来跟偷了腥一样纯粹的快乐,每回见了便觉得过去受过的那些苦淡去一些,曾经吃过的那颗糖好像慢慢开始回甘。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平稳地过去十来日,如张达等人平时下了朝回家最大的乐趣便是等自家小子回来,听他比手画脚说着宫里学堂的趣事,一听就能听上大半晌,去上朝的时候还能和同僚们吹吹牛,叨叨嗑。
咸阳城一如既往的热闹平和,遥远的代郡却乱成一锅粥,兵戎相见,处处危机。
代郡多平原,以产粮著称,扶苏一行人踏入此地却发现荒野遍地,土地荒芜闲置,长满了野草,如今春季正该种植的时候,却不见老农身影,更无整齐田地上一点点嫩芽。
本该以公家朝廷身份直接去当地郡守衙门的,扶苏进城前当机立断兵分两路,一部分随他化整为零化装成普通老百姓的小商队进城,另一部分让随行的将军以公家身份到衙门办差。
连着几日他来回奔波,怒火高涨,此地官府竟仗着天高皇帝远与劫匪勾结在一起,那劫匪打着赵人旧部的名义占山为王,四处抢劫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