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壹想到这里大概摸清几人间的关系,简单的概括一下,原身其实与他们都不算熟悉。她没有拒绝林菲的请求,是因为不愿意失去异国他乡唯一的一位朋友。这也是事出有因,与其家庭成长环境密不可分。
既然能够供原身来纽约留学,她的家境并不差,但是有些复杂。
当年原身刚满一周岁,父母就因为性格不合离婚了。原身随着寡言本分的父亲在县城生活,而母亲趁着改革开放的大势南下广州闯荡白手起家。
就这样过了十三年,父亲病重过世,她再被接回了母亲身边。彼时母亲早就在广州组建了新的家庭,有了一个小他三岁的弟弟保泽钦。
在十四岁的年纪,原身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虽然十三年来一直都有收到母亲寄来的抚养费,但对她而言母亲与陌生人无异,又突然多了继父与弟弟,使得她完全不知要如何相处。何况还要面对方言上的障碍,需要从头学起粤语,这让本就不善言辞的她更加安静了。
日子一直都不咸不淡地过着。
直到原身高三那一年,不知是从哪生出来的叛逆或勇气想要彻底改变生活环境,不愿意继续留在母亲身边,大学想要考得越远越好。
这一下就索性被母亲安排出国了。
依照原身的性格,即便她的学习成绩尚佳,但想要进入美国常春藤级别的学校有些难度,不过她还是考入了一所位于纽约市的大学。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