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被蘸饱了桃红的毛笔在眼角轻轻点了一下,主人的眼圈红了。然后她蹲下身摸着它柔软的长毛,瞧着它天生悲苦的表情,它敏感地感觉到了对方低落的情绪,努力地让自己可笑的表情更加夸张,那红便渐渐地消失了。
乔瞳在它头上重重地揉了一把,奥利维亚伸出舌头温柔地舔着她的手心。
白皙的手重新握上楼梯的扶手,乔瞳看一眼门外,发了一会儿呆,轻轻叹了口气,一人一狗落寞的背影便消失在楼梯尽头的走廊深处。
商幼璇离开了那座大房子,自己一个人在庄子里瞎转悠起来。准确的来说也不算瞎转悠,她就是不太想和那个看起来高深莫测不知道在想什么,偶尔又一脸单纯的的事儿逼待在一起。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人品不行说什么也不行,连普通朋友也没得做。
乔家人很懂得享受,离主宅几百米的花圃里就有秋千有藤床,虽然现在是冬天,但今天的温度升到了20c以上,一点也让人感觉不到寒意。藤床每天都有人在打理,连片落叶都没有。
游荡了半个小时的商幼璇停下来,抬手轻轻抚过吊床上攀附的紫藤萝,虽然已经过了花季,紫藤花姿仪却不减,秀美瑰丽,一猜就是给乔大小姐准备的,不管,先睡了再说。
她脱鞋躺了上去,紫藤从莹白的腕边垂下。
作为一个重度网瘾少女,商小姐自然而然摸出了手机,点开微博,微博上自动登录的是小号,私信栏没有任何消息,那个被商幼璇遗忘了两天的小真空“糖醋煎饼”那句简短地“不好”静静地躺在屏幕上。
自己不主动问问题,对方就三脚踹不出个屁来。
商幼璇迟疑了一下,用读者号打开了晋江。
她平日看文颇多,速度也相当快,“我的收藏”里第一页更新的文章早就把小真空挤出去了,商幼璇切换到作者收藏,那里面只有寥寥几个她心头好的作者,“死去的作者——《走失的尸体》”,商幼璇发现她昨天晚上,不,应该说今天凌晨更新了第二章《尸体的自述2》这篇文章的自述主人公没有暂时没有提到自己的性别,但性向标的是言情,不是无cp,也就是说将会出现另一个主人公,谁是男谁是女还不知道,那对商幼璇来说也不重要,在她眼里关于爱情只有爱“人”,无关男人还是女人。
因为身边一起玩的朋友很多都是同性恋或者双性恋,秦暮经常和商幼璇开玩笑,比如说将来如果她爱上一个女人,会怎么样?
商幼璇淡淡说:“不会怎么样,合则聚,不合则散,拿得起放得下。”
秦暮又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
商幼璇窝在地毯上逗乌龟:“和我家狗剩这样的。长得好看,性格大方,能和我玩到一起的,有共同的兴趣爱好。”
秦暮腆着脸大言不惭道:“那不就是我吗?我又好看又大方,天天和你混在一起,我们都喜欢骑马喜欢运动喜欢看美人。”
那天的阳光很好,大片大片的阳光融进屋内的羊毛地毯上,商幼璇放开了逗弄商狗剩的手,仰面躺在光下,光线把她脸部的轮廓勾勒得漂亮而朦胧。
商幼璇伸出一只手挡住眼前,通过指间的缝隙看着太阳,很久才说:“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女人,我相信遇上她的那天,我就会知道,她是谁。”
……
《走失的尸体》第一章的内容是“我”——一副尸骨躺在树林里接受日晒雨淋,“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商幼璇侧躺在舒适的藤床上,一手揪着紫藤,点开了最新更新的第二章。
“……我也会睡觉,醒后接受一动也不能动的状况需要几秒,然后我会愤愤地想:‘爷还就坐着不起来了!’那种趾高气昂的想法还真就跟我有大脑时不一样,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没脑髓的自然也不怕有大脑的。”
“尽管我周遭的一切都不怕我,但人类作为唯一会编故事来吓自己的种族,还是会借我之手自己吓自己。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一个发现我的是个姑娘,她俗套地尖叫了。我在想:姑娘几年前我好歹和你是同类,你就不能给我留个面子吗?看在我没有里子的份儿上。她姿势十分难看地逃走了,我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没有肉吗?”
“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二个发现我的还是个姑娘。她不怕我,并笃定地向我走来。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
女主果然出现了!还是个一言不合就偷骨头的女主!果真好清纯好不做作!颇有自己的风范!不枉自己对作者的一番信任!
像被蘸饱了桃红的毛笔在眼角轻轻点了一下,主人的眼圈红了。然后她蹲下身摸着它柔软的长毛,瞧着它天生悲苦的表情,它敏感地感觉到了对方低落的情绪,努力地让自己可笑的表情更加夸张,那红便渐渐地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