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把手举那么高?”宁墨狠狠地瞪着雾浓浓,伸手按了床旁的按钮,楼道那边已经传来了护士急促的脚步声。
这件事雾浓浓其实也很委屈的。在遇上宁墨之前,她大小姐别说打针,就是医院都是从不进去的。遇到宁墨后生过一场大病,而那次整晚整晚宁墨总是压住她的手的,就怕她乱动,针头万一弄斜了,又是一场世纪大灾难。
离开宁墨后的八年,雾浓浓都十分神奇的没有生过病,至于她的胃病,她就没想过进医院看普通医生,总觉得将息将息就好。何况那些日子里,又有谁会关心她的死活呢?
刚才宁墨离开的那一、两个小时里,雾浓浓忽然检讨起了自己。她这一辈子活得真够失败的。
二十岁以前爱了一个男人七年,那个人爱的是别人。
二十岁她同一个不爱的男人步入结婚礼堂,那个男人当众甩了她。
二十岁以后,她没有一个朋友。
在她从小长大的城市里,没有一个人挂念她。
在美国的那段日子,她去餐馆当服务生,供养她父母的挥霍,得来的却还是只有埋怨。埋怨她抓不住宁墨而导致雾氏清盘换主。
如果要问雾浓浓在那边混了那么多年,为何手头还是如此拮据,而无法在a市置一处小房产,买一辆代步的车子,她只能说,她所赚的钱还远远不够供养她父母恢复到以前那样的奢侈生活。
“王姐,她血液逆流了,没事吧?”
喘着气进来的人正是王姐。
“没事没事。”王姐心里道了一声“谢天谢地”,幸亏不是针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