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蓝秋打了个寒噤。
“你说你这人这么黑暗,平时在齐楚面前忍得多辛苦。”
“我乐意。”
“为什么?”
“他长得好看。”
凌蓝秋被我逗笑了。
酒很快就送上来,她确实没哄我,这酒吧调酒师不错,我很少去陌生酒吧,不知道调酒师深浅,这两杯最保险,不容易出幺蛾子,试过之后就一轮一轮的点,其实酒是个好东西,虽然不至于一醉解千愁,喝酒之后看世界都美好了一点。不然古人哪来那么多写酒的诗句。
几杯下肚,我连台上乐队的歌都觉得好听起来。
一般这种酒吧驻场都是老油条,久了就变得油腻不堪,不然当初齐楚也不会鹤立鸡群早早被选走,但这个酒吧的乐队有意思,唱摇滚,隔得远,看不清长什么样子,只觉得主唱声音好听,身形修长,一举一动都有种莫名熟悉。
大概我确实是太久没喝酒,几杯就醉了。
凌蓝秋起身去洗手间,我喝到饿起来,一天没吃饭,嚼了嚼酒里的橄榄,皱了皱眉头,还是没吐出来。
台上乐队唱完一首歌,下台换人,竟然没回后台,一堆年轻人吵吵嚷嚷走过来,竟然又坐在台下喝起酒来,估计也是玩票,不然演出费还够不上一轮酒的钱。
他们就坐我隔壁,两个沙发座只隔一道矮矮靠背,我正用叉子戳掉下来的那颗橄榄,有只手从隔壁伸过来:“要吃吗?”
是很漂亮的一只手,手指修长,没戴多余戒指,拿着颗金箔裹着的巧克力糖。
我茫然地抬头看,只觉得这人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来是谁。我最熟悉的是他的眼睛,因为带着笑容,有点弯弯的,眼尾带勾,标准的桃花眼。
“你……”我脑中天旋地转,明明坐着却觉得一切都在晃动,许多话缠在舌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凑进来,似乎在跟我说什么,但我一个字也听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