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沈公派人带他来的时候就说过,无论挑中什么,都算是送给晚辈的。”店员很是唏嘘,亏她们还为老板省钱,藏着这些最好的翡翠,没想到就被南北给败了。
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南北乌龙间的一个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万的玉镯。这间玉坊本就是做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览用,算是沈家给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绩。所以少了什么,多了什么,倒不会有人真的去计较。
“没关系,都不过是李莲英那个老太监偷拿出宫,被卖到海外的,起码给了那位,还是长久在中国境内,算是保护国宝了,”只有和她一同长大的沈家明,说话颇为酸溜溜,“大不了记在你哥哥账上。不过北北,你怎么会对程牧阳这么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说程牧阳?”
“是啊,程老板的第四个侄子,程牧阳,”沈家明站起来,仔细端详窗口笼子里的鹦鹉,“程家从来都是选贤不选亲,自从程公迈入七十岁开始,这个程牧阳越来越频繁出现,俨然已经是程家的小老板。”
她喔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却疏忽了金刚鹦鹉的厉害,险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鹦鹉疯狂撞笼子的时候,还不无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阳,他原来就是程牧阳。
手中的红茶,散发着袅袅的热气。
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都是熟悉的气候,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
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超不过28度,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