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也讲究丛林法则,最是欺软怕硬。原主一个刚毕业没有多久的小姑娘,又是外地人,家里没有强硬的背景,加上性格问题,这几年吃了不少亏。

陆玉已经决定转业,她从目前的工作上也得不到多少提升,这份工作肯定是要辞的。

而且原主的前任男友,就是他们同一个公司的员工,虽然不是一个办公室的,不过离得太近,抬头不见低头见。

陆玉的前上司劝了她几句,见她下定决心,倒也不多劝。

这公司离了谁都能一样的转,何况原主不过是一颗可以被随意取缔的小小螺丝钉。

“辞职可以,你按照正规流程办,先递交辞呈,交接完你手里的工作。”

陆玉整理了一些东西,下午去了趟原主所在的公司。

冤家路窄,她在门口就看到了原主那个劈腿的前男友。

也不知道对方是真傻还是装傻,看到她的时候,还到她跟前压低声音:“你昨天发什么疯?”

他说的是原主给他发消息说分手的事情。

小姑娘到底面皮薄,一个人打不过两个,不然当时可能就跳出去给这对狗男女两巴掌了。

但她也不想再要这种背叛了感情的男朋友,毕竟出轨和家暴一样,都是有了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好狗不挡路。”

现代文明社会,不讲究动手动脚,也不能随意携带管制刀具。不然这种的,陆玉直接就用没出鞘的刀给打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