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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教育小朋友。”加尔拖着费奇,将他提了起来,“别打扰我!你吐血了?咽回去!袍子沾血可不好洗。听着,不要小看陌生人,我想打你很久了!我们不会赔钱,你该去问塔伯要,找哥哥去吧鼻涕虫!爱哭鬼!番茄汁!不准再叫博格杂种,很烦很无趣,叫他的名字,你听清楚了吗?如果下一次我再听到你那么叫他,我就把你摔成肉饼,拌上辣酱吃掉,我是认真的!”

费奇倒吊在空中,真的快要吐了。他挣扎着,忽然看见了什么,大喊道,“大哥!这家伙劫持了我!”

“你没有劫持的价值。”加尔直接将他扔了出去,“嘿,你好,塔伯。”

塔伯扫过费奇,看向加尔,“你的胆子比博格更大,也许这就是你们能在一起的理由?一对亡命徒。”

“我们在一起的理由太多了。”加尔抱回幼崽,“我看起来像个亡命徒?我还一直觉得自己看起来很乖。你想让博格赔偿?这不可能,我们不会为这里付出一枚金币,因为这可不是他的错。”

“谁能指望强词夺理的强盗承担责任。”塔伯干净的手从地上拾起费奇掉落的紫罗兰徽章,抹掉了灰尘,“你们是王国毒瘤,我不会让你们通过这里。”

“但你也杀不掉博格。”加尔说道,“不如让他离开,把麻烦交给别人。除非你想困住他一辈子。”

“一辈子。”塔伯抬起头,“他活不了那么久。”

他长得真的很像夏戈,却唯独少了夏戈的流氓,变得端肃严谨,说话的语速都不会过于起伏。加尔认为他很有味道,非常有男性魅力。

“通常人们说‘该死’,对手也不会死。你们这么诅咒他他也不会死,他看起来很好,我希望他能活到两百岁,甚至更久。”加尔说,“他很健康,也很强壮。”

“这个世界上强壮的人往往先死。”塔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