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他忽而撑着下巴,漫不经心的,手指轻轻拭过眼泪。
喉口没忍住的那声呜咽,只能随着用力擦拭眼角的动作,而不断的涌现几乎出不来气的哽咽。
明明是早就习惯的事,为什么这次格外孤独呢。
那个蜷缩在沙发上就能睡着的人,这个老男人,今年才三十五岁呢,怎么就变成黑布一盖,连遗容都不能面世的、冷冰冰的尸体了呢。
洛一珩从指缝间,看着电视里的娱乐节目,搞怪的女主持人演着夸张的小品,西瓜砸在她脚边,她发了疯一样拿起就啃,啃完了,不忘记面对镜头,展示自己花了妆的脸,咧开一个灿烂的笑。
所有的观众都被逗得开怀大笑,洛一珩也笑,越是笑,头越低,腰越弯。
到最后,近乎是把脸埋在手心。
宋思远你个狗东西,什么火烧云,你死的那天,根本就没有火烧云,全是阴天。
你连死都死得那么悲壮,何必到死,都不愿意跟我讲一句真心话。
他哭得喘不上来气。
你活着,我没机会站你身边,谁都不会觉得我够资格;你死了,我也没有资格给你抬棺,扶灵
宋思远,你说你,你怎么连到死了,都不放过我?
自然是没人回答的。
他一生也很难再知道答案,他明白的。
至于后来的故事,想必诸位也知道了,他真的找到了那个足够能力供他借刀杀人的帮手。
一个从小就被当做完美标杆的人,一个连穷尽完美标准的父亲也无法挑剔的人。
聪明如洛一珩,甚至连诱饵都找好,连陷害的手段都设计了无数方案,只等着大鱼咬饵,满载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