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这是个很有意思的词语。
轮回空间之中,存在种种规则种种条例,当轮回者触犯空间条例时,空间会直接下达制裁,类似于新人世界中引导者过度干涉世界,会被空间扣除属性一般。
轮回空间的运作无需外力,空间本就是规则的制定者加执行者。
但在上个世界,偶然出现的某只邪神,让轮回空间一定程度的暴露了底细。
陆明简单的做出了三个设想。
一,之前和他沟通的,就是轮回空间本身,轮回空间是有着个人意志的存在,只是空间将自身设定的规则看的极重,不找到合理且万全的方法不会轻易干涉已有的轮回空间规则——不会轻易干涉,但却有能力干涉。
二,之前和他沟通的,还是轮回空间本身,但‘她’只能遵守轮回空间的规则,并不能轻易更改规则,假设将轮回空间看成电脑或法宝,和陆明沟通的只是电脑中的系统亦或者法宝的器灵类似的存在,固然和陆明沟通的还称得上是轮回空间本身,但却也受空间规则的制约。
三,之前和他沟通的,是轮回空间的附属人员。
如果是第一种可能性,陆明说再多其实用处也不大,不过是看轮回空间怎么想罢了。
无论是第二,第三种可能性,对于陆明来说,结果都是一样的。
第二种情况,轮回空间的意识无法或很难更改既定的空间规则,就如同电脑系统只能升级改变软件,但无法改变电脑硬件一样,既然是既定规则,无论规则制定的再完美,也一定会有漏洞,必然会有人为空间的既有规则缝缝补补。
第三种可能性更是不用提,那本身就意味着,轮回空间之中存在一批执法人员。
事实证明,轮回空间中确实存在执法者一职。
陆明领取了奖励,这所谓的‘执法者邀请函’,拿出来之后,除了一封信件以外,还附赠了一本厚厚的合同。
陆明简单的看了看,面色微微变化,将合同合了上去。
执法者,按照他的想法,应该是轮回空间的公务员,或者特权阶级?
但这和他想象的有出入。
陆明手指按了按太阳穴,陷入思索。
所谓执法者,需要履行的职责只有一个,即辅助轮回空间清除违约人士。
——不针对轮回者,轮回者有什么好针对的?
轮回空间只是大部分情况下处事手段温和了些,轮回者真要是犯了事,空间也不会手软,空间几乎不抹杀轮回者,而不是空间没能力抹杀轮回者。
一现实世界的情况作比喻,杀人了是违法,但嫌疑人还是处于法网之内,杀人被判刑是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过的,自然也是法律的一部分——当嫌疑人逃出国外,亦或者隐居于深山老林找不到,未被法律制裁,那才是逃脱了法网。
如今的轮回者,有能逃过轮回空间监控区域的能力?
真正需要执法者参与的,是那些最起码短暂脱离了轮回空间束缚的——比如说,按照合同所说,如果陆明在上个世界没死,被邪神从漆黑的子弹世界抓走,就应该由执法者深入邪神的领域之中,将他救回来。
当然,大概率是救不会来了,但按照合同来说,会在轮回空间执法者任务栏中挂上永久通缉,直到入侵轮回空间的某位邪神彻底死亡为止。
并且,因为陆明的‘死亡’是在执行任务期间遭受了外力,空间负责找回灵魂,找不回灵魂便寻找真灵,真灵如果都没了……那就没了,轮回空间会将‘安家费’给予到轮回者的家人或朋友。
死亡轮回者要是连家人和朋友都没有,这部分‘安家费’会拿来填充到现实世界之中,增加现实世界微不足道的一点点本源。
——轮回空间的规则和处事手段一如既往的暖心。
真要和邪神正面刚,陆明绝对敬谢不敏,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但轮回空间的‘执法者’并非全职,而是兼职——或者说,摆在陆明面前的,是兼职合同,有没有全职类合同暂时未知。
对执法者进行简单说明。
权力分为几种。
一是完成轮回空间的指示或通缉令后,轮回空间会给予奖励。
这并不算是单纯对执法者福利,合同上说的很明白,如陆明上个世界那种情况,假设空间的支援并未按时到达的情况下,只要有轮回者能够阻止邪神侵染世界,无论是不是执法者,空间都会给予同等级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