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尧家里没有也不可能有儿童浴盆,于是给程晓君洗澡变得有些困难。好在他本身是听话的孩子,除了洗头时挣扎几下,大多数时间都是乖乖被摆弄的。
大概是乍一到新环境,程晓君很黏他,总有一只手要抱着。洗完澡他也没顾上吹头发,就用毛巾潦草地揉了揉,打算自然风干。
镜子里的人长发及肩,发尾湿漉漉地攒在肩窝里,衬着着被打湿的清隽眉眼,别有一番风情。
第一次通视频电话时,潼关关直夸他是美人。说像他这样人,不能肤浅地用美男或美女来概括,就是美人,留长发最合适。
其实他最开始留头发并不是因为好看——起码不全是。
他从初中起就是这个发型了,那时候实在太穷,除了买学习资料,没有零花钱的自主支配权。程勇不让他去理发店里“糟蹋钱”,起初自己拿推子给他推,几下完事,跟光头差不多。
步入青春期后,小男生也都知道要注意形象了,他就不愿意再当光头。又没钱去理发店,自己对着镜子剪过两次,要么剪成狗啃要么炸毛,还不如蓄成一束扎起来,齐齐剪断来得爽利。
他头型好,后脑勺圆润好看,绑个低马尾很合适。但那时候没有男生会留长发啊,合适比不上正常,去上学一路上谁见了都会笑话他。
只有任明尧会细细地打量一会儿,中肯地评价:“看着挺舒服的。”
因为他这句话,程识放弃了“干脆还是剪成狗啃”的念头。自己剪头发也变成习惯,每次就剪短到刚好能扎起来的长度。
走出浴室前,程识留意到镜子旁的漱口杯,牙膏牙刷什么的都是一人份,孤零零的摆着。
任明尧家里打扫得很干净,浴室里也是。但冷清,什么东西都是一人份,连拖鞋都只有一次性的。
不久前那点微妙的开心,又悄无声息地扩大了几分。
他很不喜欢寄人篱下的生活。但任明尧这次的劝法很妙,且句句在理,尤其是在这种别无选择的处境里,让他觉得就当是给自己找了份兼职,对双方都公平,没什么不好的。
他本来就挺喜欢收拾屋子,做菜也擅长。
就留下来……住几天,也不是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