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球认识了一群玩伴,但都是粗糙的大老爷们儿。他真正意义上交心的朋友,程识是第一个。
他记得自己跟程识说过许多矫情的话。程识是最好的倾听者。对着程识,就像是对着另一面柔软的自己,那些羞于示外的,少年人的委屈和心烦,什么都能说得出口。
程识总是温和地笑,然后轻声安慰。即使是同样的话语,由他的嘴唇说出来和别人的效果就是不一样。
他具有无限的耐心和理解,他能够包容一切困惑与伤痛。他就是柔软的本身。
他也应该被柔软地对待。
于是但凡任明尧有什么,也一定给程识一份。哪怕是只有一份的东西,他觉得程识喜欢,也都不假思索地给出去。程识吃过一次说喜欢的进口零食,他找代购也会订回来。程识喜欢的漫画出了典藏版,他跑遍全城的书店去买回来当生日礼物。
程识说想去的那个大学有一条很漂亮的桃园路,春天能看到盛开的花雨。他跟父母吵了一架,放弃出国留学的机会。
他什么都肯告诉程识,唯独这些事从没说过。
程识太容易感到负担,稍微珍贵的礼物都难以坦然接受。所以零食是随便买的,亲签漫画是朋友送的,那间称心的大学,一直是他们共同的目标。
他仅有的,细腻的心思,都用在了程识身上。
而等他发现了这份心思真正的定义,暗恋的滋味才刚尝到几天,程识就不告而别。
于是他从头到尾,唱的都是一出独角戏。
他再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感情线才称得上“喜欢”。《雨天》初稿写完之前,他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写谁。从那些情节里发现了程识的影子后,他就刻意地避开,再也没有写出过像样的感情戏。
他从没想过再见会是今天这样的情形,也没有想过以后该如何打算。他就是要把程识留在身边,其他的无论怎样都无所谓。不在的时候心里一直念着,出现了就拉到身边留着。能留多久留多久,哪怕有一天程识会结婚生子,那也直到那一天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