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林肯先生(2)

美国,伊利诺伊州。

林肯由于在之前的决斗中赢了詹姆斯·希尔兹,所以在斯普林菲尔德名声大噪。

斯普林菲尔德位于桑加蒙河畔,它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那便是春田市。

不过由于林肯让黑帮输了钱,所以这个名声虽然响,但是却不怎么好听。比如疤面煞星、卑鄙的偷袭者、跪着赢得胜利的男人、杀人犯...

但不管怎么样,他确实受到了更多关注,并且更加有话语权了。

当然这也得益于林肯的演讲天赋,他在台上总是能带动人们的情绪,让大家听他说话。

有些人就是天生的政治家,据说林肯曾经是一个口吃,但是此时他早已经学会了鼓动民众和宣传自己,每个人都对其演讲印象深刻。

其实关于奴隶制的讨论,美国一直都有,而林肯的观点并不怎么得人心,因为不管他讲得怎么样,美国南方的利益始终不会变。

因为无论说得多么高大上,最终侵害的还是南方人的利益,并且这些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美国宪法的精神。

林肯知道自己再怎么说也是自讨没趣,便会和这些人保持距离,他会回到自己的在法院大厅的办公室里,通过法院大厅墙壁上的窗户倾听。

毕竟林肯是一个政治家,他需要知道人们在讨论什么,人们对什么感兴趣...

有一次林肯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小憩,忽然听到外面一阵嘈杂声响起,他起身出门看到自己的朋友贝克正在遭到围攻。

实际上是贝克先生正在揭发民主党人受贿的丑闻,但是他没有任何证据,不过其实不算是诬陷,因为当时受贿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可像贝克先生这样连证据都没有,就直接攻击对手受贿的人实在有些可耻,毕竟斯普林菲尔德法院大厅内的每一名官员几乎都受过贿赂。

只听一声巨响,有人从二楼的窗户一跃而下,稳稳地落在大厅内的大理石地板上。然后那人三步并做两步地来到了讲台之上,来者并非别人正是刚才还在二楼小憩的林肯。

“请安静,公民们。我们美国是支持言论自由的!贝克先生有权在这里发言,请你们不要打断他的讲话!”

林肯身材高大、气宇轩昂,说的话又在情在理,自然没人有心思辩驳。再加上此时他正在用不善的目光扫视着大厅内的人群,这些人连与其对视的勇气都没有。

毕竟“疤面煞星”可不是白叫的,就这样林肯替自己朋友出了头,还在共和党内露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