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亮与他孙女孙晓丹对刘傻子说,在埃及神话中,作为奥西里斯之遗腹子的荷鲁斯,乃人间的国王,他被描绘为一个由其母亲伊西丝女神哺乳的婴儿,或坐在伊西丝膝上的男孩。伊西丝女神也成为爱情和忠贞之妻的象征,她怀抱着荷鲁斯的形象,就像哺乳圣母的形象相似,更往往被认为是后来基督教中圣母马利亚怀抱圣婴耶稣之形象的原形。
华夏旅游协会会长陈耀说,波斯宗教的末世论和最后审判说,对基督教有过影响。基督教早期流行的 “千禧年”之说,即可找出某种渊源关系,而波斯宗教中有关救主扫希安特的传说,也对形成基督教的救主耶稣观念产生一定影响。
刘傻子教授说: “这里所谈及古埃及宗教神话 ,大体为公元前二十五世纪至公元四世纪, 在埃及各地曾流行的宗教观念和神话。埃及宗教起源于氏族图腾崇拜,各地的保护神,多为动物形象,其后发展成天体与动物崇拜结合起来,从而,使日、月、光明诸神具较高地位。”
夏青教授说,埃及宗教与巴比伦不同之处,在于它信仰神对死者的审判和死人复活,相信死者灵魂要进入阴间接受审判, 并将有来世的生活,这些观念曾为基督教的末日审判与地狱之说,提供了素材。
峨眉山掌门王新说,关于死后审判的详情载于《生命书》,而在《死者书》 中也常有这种冥国审判的插图,它描绘墓地神安努毕斯牵连受审者进入奥西里斯的审判法庭,被判为义人之魂。由奥西里斯及其子荷鲁斯迎入死后王国,享受冥世福乐,被判为不义者,则连人带心都被等候在旁的恶兽吃掉。
夏青教授说,这类景象反映了埃及人对来世、死后生活、地狱与处罚、善恶报应的认识,基督教中的来世生活、末日审判、天堂地狱、灵魂得救等宗教观念在此已见端倪。
程萍博士说:“古代波斯流行的宗教,为琐罗亚斯德教,该教主张善恶二元论,认为世界一切光明与黑暗、善与恶、幸福与痛苦的斗争,都可归结为光明的神与黑暗的神的斗争。”
刘媛媛编辑说,人有自由选择的意志,斗争的结果为光明的神得胜利。随之,根据死人生前的言行进行审判,通过“裁判之桥”而决定 ,受害者上天堂或下地狱。
于张喜文史作家说,波斯宗教记载主要见于其圣书《阿维斯陀》,古经除了记述伊朗的宗教神话、赞歌、礼仪、戒律外,还包括其民族起源、历史、民间传说、英雄史诗等内容。
刘傻子教授说,波斯宗教中对天使、魔鬼的描述, 以及其末世观念和末日审判等之说,无疑都对当时的犹太教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后更为基督教所继承。
夏青教授说,至于波斯宗教发展第三阶段的摩尼教,对基督教更有直接的影响,罗马帝国后期的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在皈依基督教前就一度信奉摩尼教。基督教中有关 魔鬼或蛇的论说,在某种程度上亦取材自波斯宗教的魔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