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丢人

灭元1399 老大河 1194 字 2个月前

台上的这段书,说的是大伙儿耳熟能说的《错斩崔宁》。讲的是后生崔宁,被卷入一段盗窃杀人案。后人冯梦龙将其收入他的《醒世恒言》,也是后世名传天下的戏曲《十五贯》的前身。

刘贵从丈人处借来十五贯钱,高兴之余喝了些酒,趁着酒劲说已经把小妾卖了,得到十五贯钱。小妾吓得连夜出逃,路遇崔宁,结伴而行。可是却被人以谋财害命为由逮去送官,因为刘贵半夜被杀,而崔宁身上正好也有十五贯钱。

崔宁与刘家小妾屈打成招,被判斩刑,抱曲而死。

这则故事告诫人们,兜里有钱时,不要随便搭讪陌生小娘子。否则很容易鸡飞蛋打。

即使你没有事实的交易,也得先关半个月再说。

“……那后生,到了小娘子面前,看了一看。虽然没十二分颜色,却也明眉皓齿,莲脸生春,秋波送媚。好生动人。

正是:野花偏艳目,村酒醉人多。”

讲到这里,台上小老头语音略顿,似乎等着看客喝彩。

可是,台下嗡声一片,大多依然在各自的接头低语。

这老头,哪是在说书,整个就是在背书。

既没起承转合,又不曲径通幽。听不到山重水复的吸引,也无层峦叠嶂的诱惑。

这样说的书,更像是一些小说平台推出的AI版“听书”。如同喝着一杯白开水,凑合着能解渴,想要有味道的享受,根本不可能。

“这书说的有够烂的!”边上不知道从哪传来一声压抑的骂声。

“就是!我家榕儿五岁时,说的书都比他好!”苟顺顺口接着说道。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很强。

声音不大,却压过堂内大多数人的低语,足以让说书的人听得清楚。

说书人一顿,怒视苟顺,引得许多看客也跟着投来目光。

苟顺却昂然而坐,睥睨众人。

甄鑫捂额叹息。苟顺这话他信,可也没必要非要在这种场合上拉仇恨吧。

“哪来的衰仔,说大话不怕闪了你的舌头!”有人不屑道。

“老子可从来不吹牛!这书说的,实在是太烂了!”苟顺又顺口回了一句。

“你行,你上啊!”又有人起哄道。

苟顺站起身,撸着袖子,还真的就准备往台上而去。蔡老二赶紧将他扯住,摁回椅子。

“不想听赶紧滚蛋!一个乡巴佬,你听过书没有?”

“怎么,老子花钱进来,连说都不让说了?”这种情况下,苟顺怎么可以认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