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城里人与乡下人

灭元1399 老大河 1162 字 2个月前

金国时,地方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管理机构——“录事司”。这是设置于各府、节镇治所,以掌管城中民事的衙门。其地位,与“县”相当。

蒙元沿袭这种设置,也在一些人口密集的路、府治所城市区域内设立录事司,专门管理城区百姓。

这种机构,相当于后世市级政府下的“区”政府。由此,在历史上首次出现了城市与乡村的行政区隔。

录事司只管城里的事务,城外乡下百姓归诸县管辖。

在此之前,中国的城乡分隔其实并不太明显。千年以来,所有的朝代都重农轻商,农业被视为国家之本,而王朝权力“不下乡”的现状,使乡村的农民在某个方面,其自由度远远超过城市的居民。

而城市中真正有权有势的居民,其实是拥有大量田产与雇佣农的大地主。城市不过是他们攫取权力与财富的舞台与渠道。城市中大多数的手工业者以及地位低贱的商人,则是这些大地主收割利益的工具。

这也导致了所有在城市里生活的人,都向往着乡村的生活。或者说,向往着可以在乡村拥有大量田地的生活。

元朝重商,当商人的地位被无限提升之后,在城市中财富积累的速度便远远超过了乡村。土地不再是必须的资本,而在城市之中居住与生活,则成为了地位的标志。

城里的人不再想出去,城外的人却争破脑袋想往城里挤。

鄙视链自此形成。

在广州这种历来重商的城市之中,城里人对城外人的鄙视,尤为明显。

只要在城里没有房子,无论是曾经的文人,或是隐居的官宦,还是依然靠着耕作求活的农夫,统统都被称为“乡下人”。

这种鄙视,有时让人很难理解,可是无论城里的居民还是城外的百姓,都迅速地接受了这种鄙视与被鄙视。

就像是绝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南人会被北地汉人鄙视,汉人却会被色目人与蒙古人鄙视一样。无论理解还是不理解,鄙视者与被鄙视者,都默默地接受了这种现实。

如今的城市,已经成为一个权力的竞争与展示的舞台。维护城市所谓的尊严,从某些方面来说,就是维护着这些可以在城市里居住之人的权力,并防备他人随意干涉并试图蚕食自己的既得利益。

哪怕这个城市再脏再乱,也不该有城外之人指手划脚,或者试图插手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