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直不发言的小吏轻声开口:“……沈君,既然那对老夫妇罪行确凿,派人去抓就行,何必让这位小娘子上告?”
何谓“俱五刑”?
浮姑城上下都知道。
若非神智混沌又被盯着,估计也不会有那个儿子和眼前的乞儿。在获悉父母已故后,那位夫人应该已经认命,觉得安心抚养一双儿女也好,偏偏又出了刁某之事。
康时见乞儿眉宇间带着几分难掩的激动和雀跃,心下暗道“奇人”,主动挑起话题。
乞儿沉思,似乎有些羞耻:【那女儿还小,现在是不是要叫小美人?】
她阿娘极喜一首《虞美人》。
此类事情在河尹各处村落少不了。
骤然得知乞儿遭遇,康时颇为同情。
路上。
乞儿还有些文化,心里更清楚。
作为这个世道最渺小的蝼蚁,用最无力的方式证明清白,或者说最后的反抗。
“朱小娘子……”
时间早晚罢了。
工作效率快了,看着自然也“闲”了。
这些事情他们其实都知道的。
康先生一问,她才倏忽想起来——阿娘在旁人口中的代称永远都是“朱家的”、“朱家寡妇”,无人喊她本来姓氏、闺中姓名,甚至连作为女儿的自己也是偶然得知。
康时疑惑:“可那不是朱家村?”
走了另一条世俗无法理解的路。
抽抽噎噎:“小、小民从未不愿,为阿娘、洗清冤屈,本就是小、小民苟活至今的根由。只是、只是小民斗胆请求,先前欺辱阿娘的父兄三人,小民也要他们的命!”
语气恍惚:“可、可以吗?”
或许污名会伴随她终生。
沈棠:“这母亲是她自愿当的?”
实在是非常难得。
乞儿幼时也曾被她抱着一笔一划撰写。
“……也不只是为了有人照顾自己穿衣吃饭,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借用女人的肚子生出自己的血脉子嗣。他们认同子嗣属于‘自己人’,女人是外姓外人。所以,女人再怎么反抗也只是‘不听话’。至多让他们恼羞成怒而不是反省、畏惧,因为这个不听话可以找人贩换下一个听话的。唯有让他们打心眼认定的‘自己人’站出来才有震慑力……”
不认命的人,才可能逆天改命。
但不能管啊。
沈棠继续:“由你来上告。”
沈棠道:“状纸你来写。”
态度已不似先前那般。
沈棠收敛笑意。
那些粗俗庸妇唾骂她“狐媚”。
她是来治理河尹郡的,不是给这些虫豸输送养料,为他们铸造舒适温床的。
【不是哦,虞美人是一首教坊曲,后为词牌名,不是什么人,更不是美人。不过——偷偷告诉你,这是阿娘的闺名。】
沈棠神色怜悯:“她或许也有另一重顾虑——由她带到世上的孩子,再由她亲自送走。母子在黄泉团聚,由其亲自照料抚养,比留在世上更让她放心吧。谁也不知死后的世界如何……如今这世道,活着就是历劫。”
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一个选择——
乞儿不解其意,但还是点点头:“这是自然,只是小民学识有限,未必能写好……”
谁知,乞儿却拦住了她。
无人会理解她的选择。
小吏噎了下:“虽非自愿,可——”
她真要亲手将血缘上的“阿翁阿婆”送上死路?行大不孝之道,遭人唾弃?
继续认命,保全儿子,任由“公婆”卖掉自己和女儿为妓,反正她已经这么烂了,继续烂下去也无妨。但她偏偏不肯遂了他人意。
“阿翁阿婆”心情不快便指桑骂槐。
她与那个麻木肮脏的村子格格不入。
所以——
仅限于识字、会写、懂点道理。
至于以理服人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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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申,跟热搜没有关系,也没有任何影射。
小吏道:“可她既是人母,那也是她的血脉至亲啊,怎么下得了这个手……”
乞儿道:“小民决意随阿娘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