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京霞回到办公室,还真拟了份催收公告,以硬广的形式,刊登在《浙阳日报》第四版下半部分!这篇公告的标题,要比普通新闻标题,显眼不少。

这份催收公告,是这样写的:

催收公告

浙阳阳光传媒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大股东魏林、孟世华:

我院受 [绿谷县朝阳湖旅业有限公司] 委托,处理贵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债务纠纷事宜。截至 202X 年 4 月30 日,经我院多方联系,始终无法与贵公司及二位大股东取得有效沟通,现特发布此催收公告。

依据相关判决文书,贵公司应向委托方偿还所欠款项共计人民币 [3500万] 元,此款项仅涵盖本金,未涵盖利息及违约金(违约金依据合同约定,按逾期金额每日 0.15% 的比例计算,暂计至公告日。该债务早已逾期,经多次催告,贵方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已对委托方的正常经营与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魏林、孟世华作为公司大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法定清偿责任。在此郑重敦促阳光传媒公司及二位大股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务必主动与我院取得联系,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清偿全部所欠债务。

若逾期仍未回应,我院将依据委托方授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将失信信息报送相关信用平台等法律措施,以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费用,均由贵方自行承担。

望贵公司及二位大股东珍视商业信誉,及时妥善处理债务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特此公告。

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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