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消息可以说在商界位置震动,贷款在唐朝其实已经很兴盛了,
不过依李慎看来那根本就不是贷款,那就是高利贷,吸老百姓的血。
这个时期放贷叫作出举田、举房、举债、放债、放息钱或者息钱。
跟现代一样也分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
放贷者除了富商,还有皇亲贵胄,和政府机关。
放款的对象,除普通商民之外,官吏也是主要对象之一。
由政府拨款给各级机构运用牟利以供官吏薪资的办法,这种资本叫作公廨本钱或食利本钱,这是隋代的遗制。
这种事业则称之为捉钱,办理这种事务的叫作捉钱令史。
捉钱者都免徭役,犯了罪政府也不敢劾治。
也有些官吏添入私人资本,甚至有些商贩富人,投身要司,依托官本,广求私利的,
赚了钱则入私囊,如有拖欠亏本,则算公账。而政府的收益,也不固定,每年有一倍左右的利润。
虽然朝廷对利率有所控制,但是李慎知道,下面那些官吏和贵族根本就不听朝廷的。
往往利滚利,还要加上复利,最后贷款者偿还不起,不是逃跑,就是被逼死。
李慎最早的时候听他的皇庄百姓说过,以前有皇族放贷,最后一家十几口被逼死。
原因无他,偿还不起了,利滚利十二倍的利息。
而最让李慎震惊的是,本人死了,就向其子孙讨,若没有子孙,就向其亲族旁支索取,
如果没有支族,就征于保人,若保人逃亡或死亡,则另外找人代纳日。
这可以说是一人借债,全体人民有责了。
这既是为什么商人震惊的原因,放贷可不是好事,也不是好人,给百姓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纪王在商界名声不错,为人虽然奸诈但从不欺压百姓。
他这么有钱,怎么还做这等伤天害理之事呢?
就连李世民听说了此事都紧皱眉头,一些贵族做的恶事他也有耳闻,只不过都是贵族,也都是小事,无伤大雅。
但自己的儿子做这种事他就有些不太高兴了。
可是接下来大唐商会再次发出的公告,让所有人转变了思想。
大唐第一商会推出一个月,三月,六月,一年四种期限的贷款。
时间不同利息不同,最多不超过借款的一成,到期后一次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