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目标没有去上班。他似乎在和几个帮派份子在接触。”今天负责监视的人换成了张风雷,他一边监控着目标,一边用耳麦向孔克南汇报。
如果弗洛伊德去上班的话,那么安全系数就很可控了。
但看他现在的样子,和帮派份子接触,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危险。
毕竟帮派争斗,就算是街边路上突然蹦出来一辆黑色高级轿车,然后下来三个枪手持枪扫射都不是什么大新闻。
当年阿美利加黑手党猖獗的时候,就经常出现黑手党提着‘芝加哥打字机’(一种冲锋枪)在闹市街头扫射敌人的场景。
“你看紧点,如果出了事情,你就直接动手。”孔队长在耳麦里回答道:“反正大黑球只要我们来保护他,具体怎么保护还不是看我们的心情。”
得到了队长的允许,张风雷顿时感觉肩上的担子轻松了不少。他是个崇尚简单,实用主义的人。
在他看来,何必还要给这个弗洛伊德自由活动的空间,直接抓起来塞麻袋里,然后找个秘密的地方扳指头数时间等着三天时间过去得了。
弗洛伊德原先在和这些帮派分子纠缠,但是突然之间,双方似乎是因为意见不合吵了起来,隐隐有动手的前兆。
张风雷看到这里,顿时精神一震。他原先还在房子的二层,现在则是直接翻身从窗户上跃下,跳到了地面上。
“嘿,你这点钱可不够。”一个身上有着半身纹身的帮派大哥拿捏着手里的绿色钞票,不满地说道。
任务目标,弗洛伊德则是摊开双手:“我能怎么办?我身上也只有这点钱。你要是想要钱的话,你问这个人要好了。”
弗洛伊德伸手一指,就指向了正朝这边走过来的张风雷。
在黑人眼中,亚裔就是行走的提款机。如果现在路过的是南方州一个持枪的红脖子的话,那么这帮人早应该躲闪到一边去了。
可路过的是一个亚裔,那么就抢你没商量了。
帮派大哥自然不用亲身上前要钱,他身边还有两个穿鼻孔,打鼻钉的马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