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柚:“我们要的不是代言人,是广告。”
她打开备忘录,把自己早就准备好的文字复制了下来,发给了饿X么商务。
“首先,我们要的并不是代言,而是广告,甚至是只投放在Z站或微博的广告;
其次,为什么饿X么要选择白路白远的理由:
1.白路白远的广告费很便宜
2.白路白远的亲和力好,观众不会讨厌他
3.白路白远虽然在娱乐圈还查无姓名,但他们路人粉多
4.昨天的白路白远二人发布的视频中,饿X么广告已经入镜,观众们的反响很好
5.如果我是贵公司的营销,我会认为这是一个能凭借极低成本就能带来最高效益的案例。可操作内容如下:先在Z站制作白路白远的鬼畜视频,让这个有品牌出镜的片段刻入观众的dna中,再官宣他们代言了饿X么的广告,相信到时品牌都不用买热搜,都能带来极大轰动。
6.白路白远的广告费很便宜。
7.因为白路白远的广告费真的很便宜!
屏幕对面的商务小姐姐:……
明显对方这是有bear来啊!!
而且……
商务小姐姐看着那句重复了三遍的“白路白远的广告费很便宜”,心中升起了强烈地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