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创榷盐法——第五琦

第五琦,作为第五庭的三子出生于京兆长安,幼年失去双亲,与哥哥第五华相依为命,敬重兄长,兄友弟恭。以明经科入仕,先后任黄梅县尉、杨子县丞等职务。为人耿直,因直言进谏触怒权贵,而被贬为南丰县尉,此后又遭遇过三次贬谪,历任青州从事、河南招讨判官。

在陕郡太守韦坚手下任职,韦坚担任的江淮租庸转运使一职被免去,改任刑部尚书,其陕郡太守职务由御史中丞杨慎矜接任。韦坚的妻子姜氏是姜皎的女儿,姜皎是李林甫的舅父,所以李林甫对韦坚很亲昵,后来韦坚因开通漕运得到唐玄宗的宠信,有了成为宰相的志向,加之他又与李适之交好,导致李林甫从此厌恶韦坚,并借此机会将韦坚调回中央,暗中剥夺他在地方的实权。第五琦受到韦坚的牵连导致贬官,通过多次升迁当上了须江县丞,太守贺兰进明颇器重第五琦的才能。

安禄山反叛,贺兰进明调驻北海,向玄宗奏请,提拔第五琦为录事参军,此时安禄山已攻陷河间、信都等地,贺兰进明未派兵抗御,玄宗大怒,派遣使臣持刀赶来宣旨说:“你若不火速发兵,立即就地正法。”贺兰进明十分恐惧,不知道如何应对,第五琦便建议用重金招募勇士,出其不意奇袭贼军,贺兰进明采用其计,收复了失陷的郡县。

唐肃宗驻彭原时,贺兰进明派第五琦上朝奏事,第五琦陈奏道:“现在是朝廷急需用兵之时,然而军队强大战斗力源自于充足的粮饷供给,而粮饷直接同赋税挂钩,赋税多出于江淮一带,倘若能授我一职,悉数将东南的钱财化作军饷,立即支援函谷关、洛阳前线,只待陛下下令。”肃宗听后大喜,让第五琦担任监察御史、江淮租庸使。肃宗后来接连提升第五琦为司虞员外郎、河南等五道支度使、司金郎中,兼御史、诸道盐铁铸钱使。盐铁使这个官职,就是从第五琦开始设置的。

当时,正处于战争时期,第五琦遇事速办,在此时创建榷盐法,官府派人到山区、沿海一带收取盐井、盐灶的盐,官府派专门的吏员进行官方专卖。旧有以制盐为业的人家和无业游民都愿以此为生计,免去他们的各种徭役,隶属于盐铁使管辖,私自制盐和偷卖盐的行为按罪论处。百姓除了需要缴纳租调外,不需要再横加赋税,人人不用增加赋税而朝廷的开支便足以应付。

肃宗听从了御史中丞第五琦的计策,朝廷开始铸造以一个新钱代替十个开元通宝用,这种新钱被命名为“乾元重宝”。第五琦改任户部侍郎判度支,河南等道支度、转运、租庸、盐铁、铸铁、司农、太府出纳,山南东西二道、江西、淮南馆驿等使。

第五琦升任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根据第五琦的建议,铸造乾元钱、重轮钱,与开元钱一起流通,其中重轮钱以一个钱代替五十个钱,民间争相盗铸,以至钱轻物重,导致当时物价猛涨,百姓饥馑,怨声载道,非议者认为是第五琦的过错,唐肃宗下诏将第五琦贬为忠州长史。同时御史大夫贺兰进明由于是第五琦的同党被贬谪为溱州员外司马。

在第五琦被贬为官忠州长史的路上,有人告发第五琦接受他人二百两黄金的贿赂,朝廷派御史刘期光追来审问,第五琦回答说:“二百两黄金有十三斤重,我第五琦身为宰相,肯定不会拿的。如果能拿出我受贿的证据,就请按法治罪。”刘期光认为第五琦这样是认罪了,立刻奏报肃宗,请求削去第五琦的官职,将他流放到夷州,派快马告知驿站遣送,第五琦被削去官职,流放到夷州。

吐蕃偷袭京都,唐代宗移驾陕州避乱,郭子仪举荐太子宾客第五琦为粮料使,兼御史大夫、关内元帅副使,后被郭子仪命令暂理京兆尹。第五琦又被加封户部侍郎判度支,兼任铸钱、盐铁、转运、常平等使,积功加封为扶风郡公。

第五琦上奏请求停止租庸使一切事务,只需派遣判官一人和巡官二人催收租庸,代宗听从了第五琦的建议。京畿地区麦子成熟,京兆尹第五琦请求代宗征收百姓田税,每十亩田收取一亩田作为租税,说:“这是古时候的什一之法。”唐代宗表示许可。代宗任命户部尚书刘晏为都畿道、河南道、淮南道、江南道、湖南道、荆南道、山南东道转运使、常平使、铸钱使、盐铁使等,户部侍郎第五琦为京畿道、关内道、河东道、剑南道、山南西道转运使等职务,分别管理国家的财政赋税。由于第五琦实行什一税法,民众受苦于税负繁重,许多人因此流亡他乡,代宗大赦天下,改年号为大历,什一税法全部停用。

宰相元载、王缙及左仆射裴冕、户部侍郎判度支第五琦、京兆尹黎干奉代宗的命令各出钱三十万,在郭子仪的府邸设宴款待郭子仪。内侍鱼朝恩也参加了这场宴会,鱼朝恩出锦三十段、采罗五十匹、采绫一百匹作为郭子仪的缠头费用。由于缠头非常多,这场宴会在极其尽兴的气氛中结束。由于第五琦和鱼朝恩关系密切,受株连贬为括州刺史,后来历任饶州刺史、湖州刺史。

唐德宗久闻第五琦的才干,打算再用第五琦,便下诏书召第五琦回京,不料第五琦却在长安亲仁里病逝,享年七十一岁,追赠他为太子少保,迁葬于高阳原的先人坟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