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感觉我做了一件罪大恶极的事。
不可饶恕的罪。
路上和母亲聊到摘八角的事,母亲说:“八九月回去,可以去摘八角。人家老板请就去摘八角。你舅舅(武鸣火龙果那位,表妹姨夫)他们都自己去找,每年都去,在我们县上,打得快的话,每天四百五十块呢,我们慢一点三百块也能得吧。”
我说:“要真是这样,摘一个月都顶两个月了。”
希望有这活可以做。
母亲和他或许都做,但我嘛!
到时候再说,如果可以我也去。
摘八角是可以的。
……
今年真的看书吗?
明年也真的看书吗?
我不知道。
如果再不为自己努力一次,还有时间和机会吗?
……
今天或许能回到家,或许回不到。
三点能到县里就回去,回不到县里就不回去了,从县里回到乡里又要一个小时,四点多五点,我恐怕没有摩的了。
我当然想回去的,在县里又得花钱。
母亲也催我回家。
为什么?
因为能省近百块啊。
住宿二三十,吃饭十几二十块,半百。
不过,回到县城再打电话给母亲,有摩的师傅号码就回去,没有就不回去了。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