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一家咖啡馆,跟他聊聊最近的事情。但整个孔塞,除了星巴克,居然就没其他咖啡馆了。”莫比迪克道。
“我的意思是……为什么非的是咖啡馆?黑房子有自己的据点,我们可以去他们那儿……”沃森道。
“不不不~沃森,亲爱的沃森。不是这样的。我们不是这样办事的。”莫比迪克笑着摇了摇头,接着道:“他们是一群怪胎,你知道,我喜欢超能力特种部队,但我对怪胎过敏。他们只是一群可悲的,从药企身上偷走能力的贼,下流胚子,可怜的狗,本该死去却没死成的,连死神都唾弃的垃圾。”
说到“偷走能力”这个词儿时,莫比迪克几乎是咬着牙的。
“他们的据点离市区不远,是一家,废弃的酒店。好像是叫裴廓德?”沃森道。
“没错,是董事会允诺给他的,让他不至于带着那一群小偷风餐露宿,并提供一定程度的庇护。但说实话,我从未见过他,我从不理解他,也从未……关心过这件事。我只觉得恶心,然而,董事会的决议我不能不服从,我们这只白手套,最近干了一些让我们不那么高兴的事情,倒也不至于让瑞德药业蒙受损失,董事会更在乎的是,这只白手套,是否还听话。”莫比迪克道。
“所以,回到开头,为什么要在咖啡馆碰面?”沃森道。
“哈哈哈哈~亲爱的沃森,记住。那个亚哈,别让他的手,碰到你。他就是瘟疫之神,是腐败的疮疤堕下的胎,是邪神梦遗时射出来的罪孽……”莫比迪克开口就停不下来。
沃森摇摇头,道:“他会带其他人吗?”
“会,至少也要装模作样,带上两个。但相信我,他不敢对我们做太过分的事情,毕竟,这群小偷每次动用他们窃来的能力之后,就得往脖子上扎一针呢,妥妥的瘾君子。”莫比迪克道。
“那也是我们提供的。”沃森点点头。
“我对他们的能力了如指掌,其他人没什么好担心的,但亚哈,别让那怪胎的手触碰你,一点点都不行。”莫比迪克道。
两人说着,就已经走到了街角的星巴克咖啡馆。
只不过,那里面已经不再有星巴克本来的店员,建筑已被当地人占据,深烘的咖啡香味从里面飘来,倒是令莫比迪克对这里的印象有所改观。
他们进店之后,选了一个靠里的位置坐下。
沃森站在莫比迪克身后,双手依然放在腹部,在他的西装内侧,藏着一把电磁发射原理的手枪,这是专门用来堤防亚哈的副手,星巴克的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