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震荡……太多种办法可以导致人体在水中出现昏迷,甚至不用昏迷,只需要让被害人出现短暂身体麻痹,失去行动力,就可以造成溺水。”
肖牧冷声道:“我现在都能大致推理出这样一个桥段,想要让一名警察奋不顾身的跳湖太简单了,只需在湖中安排一个人假装溺水呼救就能做到。”
“这也完全符合我们发现被害人的状态切换,听到呼救,身为一名警察,只要他会水,怎么可能不去救助?”
“当被害人跳入湖中,这时水下的那个人就可以做点什么了,导致他昏迷,失去行动力,让其溺水,伪装跳湖自杀。”
“通过这一点也不难发现,作案人应该不止一人,且被害人的所有日常行踪都已经被他们掌握。”
“因为不可能那么巧,不会是临时布置的局,他们吃透了被害人的行踪,才能布置出这个杀局!”
赵晓棠等人的脸色就已经开始凝重起来。
可怕的不是杀警,而是团伙有目的作案。
专门针对警察的作案!
假如推理正确。
后面三起案件是否能破解已经不重要了。
“四名被害人的共同点查过了吧?”
肖牧瞅着董瑞城。
意思是:四名被害人当初是否一起行动,一起破案,一个小组,参与过某起案件、事件,或者其他什么。
肖牧有理由怀疑,作案人的行为是报复类行为。
前文说过。
警察的牺牲殉职,有三成来自报复!
“查过。”
董瑞城脸色阴沉,又摇头,“四人当中曾经共同参与的案件几乎没有,最多两到三人,因为本身就不属于一个中队、小组,但是……他们四人的关系相当好。”
关系好……肖牧目光灼灼。
关系好说明会经常在一起行动。
例如一起吃个饭,一起见个面。
喝喝茶聊聊天什么的。
“有没有查过他们私下都做过什么,例如……”
肖牧沉声,“一些违法乱纪行为!”
不要怪他会这么想,很正常。
哪一个行业没有点臭鱼烂虾?
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事情,太常见了。
“查过。”
董瑞城重重点头,“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至于引来如此杀身之祸。”
“不对,你们还是没有查到。”
肖牧摇头,“如果对方就是奔着这四个人来的,他们四个人还没有共同参与过某些案件,那么他们必然是做过什么,或者是无意间做过什么,甚至是这种无意间连他们都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却引来杀身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