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喉的鱼刺没有了,但是开口说话的话会有一股令人的葱臭,汪大夏喝了一口酒,想要以毒攻毒去去味,但是花雕仿佛给葱臭赋予了灵魂,更猛烈了。
汪大夏有些尴尬,魏采薇把茶壶的茶叶取出来,要他含着。
汪大夏含着茶叶,平日话最多的他难得保持缄默。
待丁巫和陆英秘议完毕,汪大夏摇着船上岸,此时即将宵禁,但是以他们的身份,宵禁对他们而言都是一纸空文,亮一亮腰牌即可,而汪大夏则靠脸就行了,他爹毕竟还是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
汪大夏摇着船靠近码头,此时另一艘画舫也驶向码头,两艘船几乎同时到,汪大夏先跳下船,将绳子栓在石柱上,另一艘船也下来一个人。
此人做外族打扮,鬓边的碎发全部剃得干净,一头长发编成一根根蜈蚣一样的小鞭子,在脑后归拢,用红丝带扎成一束马尾。
此人生得高大壮实,圆脸圆眼睛,鼻梁稍微有些扁平,脖子上挂着一个手指粗的金项圈,在黑夜里闪闪发光,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
那人栓了船,一脚踩在岸边,一脚踏在船上,伸手去扶要下船的女子,“小心点。”
那女子伸出如白玉雕琢的手,搁在男子的手腕上。
这手真好看,好像有些眼熟的样子。汪大夏不禁顺着手继续往上看,看到了女子的脸,哟,还真是个熟人。
那人见汪大夏肆无忌惮的眼神,狠狠瞪了一眼,作势要揍汪大夏,“看什么?”
美人连忙阻止,“多斯,他就是我说的那个仗义疏财、借钱帮我赎身的朋友。”
正是昔日的花魁娘子金莺姑娘。她依然是简素的打扮,青衣幅巾。
多斯听了,立刻收了拳头,对着汪大夏抱拳,行了汉礼,“多谢汪公子。”
汪大夏头一次见这个男子,“金莺姑娘,这位是……”
金莺说道:“这是我的表哥,他叫多斯。”
多斯说道:“我是她表哥,也是她未婚夫。”
多斯就差写了个字条,上书“她是我未婚妻”,把字条贴在金莺的头上了。
面对多斯明显的防备之意,汪大夏回了一礼,“原来是多斯大哥。”心道,我从未听过金莺还有表哥,还订了亲事、还居然是外族人!
不过,既然她表哥那么有钱,脖子上挂着那么粗的项圈,为何还让表妹沦落风尘呢?
汪大夏心中满是疑惑。
金莺说道:“我遭遇歹人,被辗转拐卖到了京城烟花之地,从此失去音讯,亏得汪公子帮忙,得以恢复自由,派人传讯给表哥,才得以联络上。”
原来金莺并非中原人。
再仔细一想,金莺的轮廓有好多人种的特征,黑发雪肤、鼻梁高挺,眼眶深邃,除了外族人,应该也有中原人的。
看样子,金莺应该是番邦外族里有钱人家的姑娘,被歹人盯上了,千里迢迢拐卖到京城。
汪大夏由衷为金莺高兴,“你苦尽甘来,终于与家人团圆,可喜可贺啊。”
金莺倒是很平静的样子,“我运气不好,被歹人拐卖。我运气又是好的,遇到汪公子帮忙赎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