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陆臻一声低喝,随即把步枪拨到连发档,一连串密集的扫射,子弹像泼水一样洒下去。强火力压制,不求打中,只求你别抬头。
夏明朗纵身跃下,挥刀在布块的边沿一抹,床单瞬间开裂,沿着纤维的纹理唰唰撕开,这种不断释放的拉力稍稍减缓了夏明朗下坠的势头,让他落地时可以更从容些。但饶是如此,贴地翻滚地那一下仍然让他疼出了一身冷汗。肩膀上有些温热的东西在往下流,伤口一定是崩开了。
夏明朗顾不上那么多,他甩开身上的破布,右手一振,把背在背上的AK74荡到身前。
这底下烟雾弥漫,正是红外发威的好时候,夏明朗在扫射中仍然控制着准头,连续几声惨叫好像没有间隔地嚎出来,对面的火力马上小了很多。巴利维的手下准头极烂,但这不能怨他们,这院子里到处都是自己人,对手却只有一个,而且敌暗我明,一开枪就会误伤,自然不如夏明朗那么放得开手脚。
陆臻听到夏明朗的枪声响起,马上另换了一支满仓弹夹,单手拉住窗帘,飞身荡出去。
窗帘的挂钩受力一只只断裂,崩的到处都是,最后整幅窗架都垮下来,重重地砸到窗台上。陆臻在离地还有三米时松手,修长的身影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而手中的枪口仍在不断地喷射出火焰。
陆臻刚一落地,夏明朗便贴了过来,肩靠着肩,极有默契的同时收枪,狂奔。
陆臻方才扔下的那堆手雷看似盲目,其实每一步都有精心的计算,他炸坏了三辆车,只留下了离他们最近的那一辆;他在人群与大门之间扔下了一枚手雷,让巴利维没机会逃进楼里。他们现在看起来大概不像两个逃亡者,而更像刺客,但巴利维是陪着雷特被杀过一次的惊弓之鸟。
陆臻听见有人用各种语言尖叫着:保护将军等等……
战斗最根本的优势是火力,胜利永远都站在有更多枪和更猛火力的那一边。而如果这一切你都不具备,那就只能选择快。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最大的火力发挥出来,出奇不意。
这一切的变故前后不过才十几秒钟,刚好足够一支AK74一棱子打到底,或者两只沙包从三楼落地。夏明朗落地时惊飞的烟雾还不曾散去,子弹横七竖八地穿透烟幕,留下一条条细长的弹道。
现在,他们得先抢到那辆车,那是一辆改装过的民用悍马,顶盘上装着12.7MM的重机枪。一步,两步,时间在这一刻被细细分化,一秒钟要分成一千个千分之一秒来经历,越来越近。
陆臻在眼角的余光发现夏明朗比他慢了半步,他咬了咬牙继续奔跑,压榨出他体内最后一点潜能。眼风再次掠过时,夏明朗已经在他的视野中消失,他下意识地伸手往后攥过去,牢牢地抓住了什么。
风,卷起烟雾呼呼地吹着,晨风像流动的水稀释了墨迹那样吹开烟雾。陆臻看到那辆悍马车在自己眼前显出轮廓,再回头,所有绰绰的人影都开始清晰起来……有几发子弹追着他的脚步在地面上弹开,尘土飞扬。
陆臻几乎可以看到烟雾从自己指尖上散去,他将在这晨光中彻底显形,暴露在无数的枪口下。
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