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早伍子昂从帝王寝宫出来後,他已明显地感觉到了大家对他态度的变化──恭敬有礼。不管是内阁的诸位大臣,还是六部的尚书侍郎,各个对他有礼至极。就连原本就与他交好的肖寿,言语间都带了一股子敬意。秦歌昨夜钦赐的那块免死金牌,免的不仅仅是死。
不过聪明的人不会把功劳抓在自己的手上。伍子昂带诸位学子们与各位大人见面,成功满足了他们被人尊敬的虚荣心。满腹学识的人并不都是书呆子,能说会道的,善於心计的,伍子昂一眼就能看出来。当他和在场的诸位大人们聊完之後,他身後跟著的人明显少了许多。
游刃有余地与众人周旋,伍子昂的利眼在他出现时就捕捉到了一人的身影。那人俊秀似玉,明眸皓齿,那双放佛会说话的眸子泛著如星子般引人的绚丽光芒。他的体态修长,身上翠绿的华服与他发髻上的那支翠绿的簪子相得益彰。而他的声音更是清脆中透著一股子娇气劲,粉红色的小嘴一张一合会让有心人忍不住上前一口含住。此人一出现,就引来了无数人的侧目。就连见惯了风月的一些个大臣们都看呆了,更别说那些青涩的公子哥们。与他相比,他身边的那位公子就显得极为黯淡。他穿著一身灰布长衫,看上去像是一身刚裁的新衣,可衣料却是最低等的棉布。脚上的鞋子可以看出岁月的痕迹,发髻也不过是用一根灰色的布条缠著,浑身都透出一股子穷酸气。
但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伍子昂看那位穷酸公子,眼里是赞许和欣赏。而他看那位俊俏公子却是眸光冷厉,暗暗地咬牙。那家夥打扮得这麽“花枝招展”是想勾引谁?他以为他打扮成这样秦歌就会看上他吗?做梦!秦歌是他梁王伍子昂的!
醋意极大的他压根就忘了那位名唤何欢的俊俏公子根本就不知道秦歌是当今皇上。不过若让那人知道他喜欢的人是皇上,他绝对会把压箱底的宝贝都翻出来,把自己打扮得更加漂亮,让那人一眼就看上他。
“王爷,您怎麽了?”
正在与伍子昂说话的一位书生见王爷一直在看别处,也不出声,忍不住问。
伍子昂马上收回心思,完美地笑道:“想到有这麽多人都收到了桃花帖,我朝竟有如此多的贤士,我心有感慨啊。”
“啊,这都是王爷和太师给我等的机会。”这人立刻说,心里则纳闷:王爷刚刚的表情可不像是在感慨。不过他自然不会多问。
“何欢,你今天穿得太招摇了,你看大家都在看你。”
跟何欢在一起的冯维州小声抱怨道,他最怕的就是引起别人的注意。可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看他和何欢,准确地说是何欢。
何欢毫不吝啬地对看著他的每一个露出最美的笑,说:“我哪里招摇了?我平日在家都是这样打扮的。再说了,他们要看就让他们看呗,又不会少块肉。这正说明我招人喜欢呢。冯大哥,我就说去买双新鞋子,你偏不干。你不愿花那人的银子,我可以借你啊。”
“不。我这样挺好的。”冯维州低下头。想到那天的那个人,他就忍不住的自惭形秽。
何欢踮起脚尖四处张望,寻了一圈,他失望地站好:“唉,那人不在呢。都怪我太糊涂,那天竟忘了问他的名字。也不知他今日会不会来。”
“他身上有桃花帖该是朝中的官员吧。不是说今日的咏春宴朝中六品以上的大人们都会来吗?”冯维州也忍不住抬头在人群中寻找。
“我昨天去庙里求菩萨了,求菩萨保佑我能见到他。”何欢的双颊略略红了,“只要菩萨能保佑我见到他,我就是练一个月的字都甘愿。”
冯维州忍不住叹气道:“何欢,不是我唠叨。你是该用心读书习字了。你的字啊,就是五岁的娃儿也比你写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