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的第一眼,那岂是一个勾天雷动地火。
分外眼红。
赵少野一挑眉,对着对方完美无缺毫无瑕疵的脸视而不见,目光完全就集中到了那件熊猫猫猫猫猫黑白衣服上,心道,哇擦从来没见过如此厉害之傻逼,厉害了,他穿成这样都不觉得羞耻吗?
汤姆逊同样也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个长相妖艳的贱货,哼,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不喜欢熊猫的人?逆贼!
两人一见面,是真互相看不顺眼,于是在接下来的活动中,也是处处针锋相对,等话一说开,那虚伪的假面都不要的了,完全就是撸起袖子开撕!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战斗力的悬殊,赵少野,一个业余歌手,正职是rap小达人,骂人都和唱rap似的,后来拜师于手撕界第一高手秦绍之下,更是功力渐长,一张嘴,别人就恨不得把鞋子甩他脸上。
汤姆逊,一个看起来很凶,很冷艳高贵,却连顾阳都说不过的嘴残。
他们之间的等级差距,就好比秦绍每次怼楚今夜,都是碾压性的胜利。
“唉,你衣服真丑。”
“你说什么?熊猫那么可爱!”
“没有说熊猫丑,是你丑。”
“???”
“穿到你身上,再好看的衣服都要变丑,唉,啧啧,不看了,折寿,折寿。”
“……”
每一次嘴战!都是以赵小天王的胜利而做结束!到后来,他们都顾不上顾阳了,两个人自己!就可以从白天撕到黑夜!不死不休!
顾阳:……
秦绍在一旁打游戏,头也不抬地道:“你不懂,打嘴仗有利于促进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