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出来,秦萱就吃了一惊,她听得懂鲜卑话,但是听不懂匈奴话。而且……她才来不久,就有人这么恨她了。
“我以前在哪里见过你。”秦萱记性不错,瞧着面前小兵的脸有些眼熟,但也想不起到底是在哪里见过他了。
记性太好的人,在战场上多少有些挨不住,除非心性强大,本身又是不怎么将旁人性命放在心上的,不然夜里就会做噩梦,更严重些,疯掉的也不是没有。
“小人曾经在高句丽的丸都城中,与将军见过一面。后来小人所在伍中的百夫长死了,便打散归组到将军这里。”
这是常有的事,战场之上,所有人的命都是一样的,哪怕是坐镇中军的主将,说不定都有可能被敌军一箭给射死了,更别提那些百夫长,百夫长死后,若是队伍中死伤甚重,就会打散重组
。
“……”秦萱似乎想起了一个小兵当着她的面抢东西的画面。鲜卑人的兵制,便是部落制,兵们除了口粮,绝大多数用的,甚至包括身上衣服和手里的武器都是部落里头置办的,换句话说,跟着出来打仗,就是为了捞着好处回去,不管是财物还是女人,总要有那么一些。但在上峰面前,小兵们抢的再疯,也要收敛一二。但是眼前的人那会好像还放肆了一些?
那会王城里头乱成一锅粥,事情也多,所以她也没有那个精力来要百夫长抓人。
“你听得懂匈奴话?”秦萱有些好奇。
“小人阿婆便是匈奴人。”那小兵说道。
“好,”秦萱点头,她这会心里的惊讶已经淡去了,这在宇文的地盘上,但就是这样,她若是出了什么差错,到时候不管是不是宇文部的人做的。都是宇文的人担责,秦萱不知道白日里头那个少年是个什么来头,不过现在看来,能用就行。
“你叫甚么名字?”秦萱问道。
“胡归。”小兵答道。
“胡不归?”秦萱下意识冒出一句来,结果对上胡归甚是迷茫的双眼,她从自己的口袋里头掏出一小块的金子放到他的面前。
秦萱多少有些积蓄,金子虽然拿出来有些肉痛,但也在可承受范围内。
“这些就当做是我的谢礼。”秦萱说话带着些许客气,和那些五大十粗的鲜卑将官不同。汉人里头能够读书的人都少,更别说是鲜卑人,鲜卑人里头也就是,“小人也想做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