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话说的不错。”小丑的鼓掌声打断了他,他喉咙里全是血,笑起来咕噜咕噜的:“但是,你才不会因为这种无聊的原因恨我,你想杀了我只是出于私人情绪。”
席格冷冷地说:“你能不能别再这么自以为是了?丧家之犬一样躲在别人后面,还觉得自己他妈的棒呆了?”
小丑笑得更厉害了:“我当然觉得我棒极了!小开膛手,你要懂,凡是干我们这行的,爱恨都有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偏差,而且永远强烈充沛到让我们发疯。如果没有小蝙蝠,我应该是个画家,吃柠檬黄颜料,割自己的耳朵。”
席格懒得继续跟小丑说话了,小丑就是一条追着汽车保险杆咬的疯狗,嘴里能有一百套完全相悖的犯罪哲学,真的去思考他存在的意义的人才有精神疾病,有说长道短的闲心不如劈头给他一刀,什么屁事都没了。
蝙蝠侠和罗宾夹在两个人中间,听着两个人的谈话,小丑对其他人这么热情洋溢实在少见。一直以来,只要蝙蝠侠在场,他的眼里只剩下后者一个人。现在小丑竟然越过蝙蝠侠跟别人聊天,以前可从没发生过这种事。
两人语气诡异的熟络,提姆忍不住询问席格:“你和小丑认识?”
“不,今天之前,我们从未见过面。”席格顿了一下,强调道,“从未见过。”
蝙蝠侠看了看小丑以示询问,后者极其罕见地把没有跟他对视,而是虚虚地把目光移开了。“做贼心虚”这句话几乎写在脸上。
这太反常了,要知道小丑从来不懂什么叫廉耻,有机会就抓着蝙蝠侠的披风滔滔不绝,从哲学理论到黄色笑话,他能说上三天三夜不带重样的。提姆十分怀疑,如果蝙蝠侠不阻止他,他是不是能把他每天穿什么图案的内裤都说出来。
席格深深吸了一口气,将碎冰锥横在身前:“蝙蝠侠,我敬佩你,你打击犯罪,守护城市,我不想看你因为这个疯子受伤,但你还不让开,我就认为你在保护小丑,到时候别怪我下手太狠。”
蝙蝠侠紧抿着嘴唇,沉声说:“我并未保护他,他应该死在刑场上,而不是死于谋杀。”
“这么说来,你是执意要阻止我。”
席格不再废话,他早该知道他跟蝙蝠侠不是一路人。之所以能跟他说上几句,只不过是出于多年对披风斗士累计起来的一丝敬意。
他站起身,后腿发力,猛地冲了上去,身形快得化作了一道闪电。就在接近蝙蝠侠的瞬间,趁着蝙蝠侠做出防御姿势的空隙,那道闪电发生了微小的偏转,直接绕过了黑暗骑士,直冲他背后的人扑过去。
没错,他的目标只有小丑而已,没必要跟蝙蝠侠正面对抗。
他确实想的很清楚,但上辈子他对蝙蝠侠的了解仅仅来自报纸,他没有亲身跟比蝙蝠侠对抗过,自然有很多事情看不明白。蝙蝠侠孤身一人守护哥谭二十余年,打败了数不胜数的敌人,这种角色的战斗力和压迫感,不是纸面上几行含糊不清的黑字就能说清的。
蝙蝠侠并非纯靠超越人类的力量就能碾压的人物,从氪星人到亚马逊公主,从地球最强雇佣兵到天启星的黑暗暴君,什么牛鬼蛇神他没见过,什么妖魔鬼怪他没打过,他遇见的超级人类比席格吃过的饭都多。
席格只感觉眼前一花,一道黑色的影子已经越过了他,沉重的靴子踢在他的小腹上,他流利的动作霎时间一滞,曲起手臂用力往阻拦他的方向撞去,依照他的预测,蝙蝠侠就算接住了这一记肘击,右半侧全部肋骨也得落个粉碎性骨折,起码两个月时间不能起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