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元孝见到熟人,急忙转移视线,闷头在草地行进。
李桃歌眼尖,看到旁边的身影眼熟,却又想不起来是谁,顿时充满好奇,正要绕个弯前去一探究竟,一名枭字营骑兵拍马前来,趾高气昂说道:“我们世子殿下想问问,你们的马腿是否瘸了,为何跑的如此缓慢,难道一阵疾风骤雨,让京城的大人们陷入泥里去了吗?”
这次萝鹫派出的征讨安西大将,是他的嫡长子萝枭,所率两营兵马,是萝枭亲卫,一曰枭字营,一曰神鹰营,拢共八千兵马,与督战大军人数相当。
这萝枭生来便是世袭罔替的世子,养出一身骄纵习气,在草原为所欲为,那里不同于京城,有律法礼制束缚,萝鹫乃是草原真神,子民对其狂热膜拜,以奴仆自居,以侍奉天神而骄傲。草原只有一个道理,对天神不从者杀,不尊者杀,不顺者杀,所以天神之子萝枭,做出任何恶行都无人敢言。
当李桃歌得知领兵大将是萝枭之后,一阵头大,绥王哪里是派了八千人马助阵,简直是派了一名祖宗来作威作福。
幸亏李桃歌脾气温顺,没有立刻发火,耐心解释道:“巡察使大人酒醉未醒,又遭遇风雨来袭,行军缓慢是理所当然,还望世子殿下见谅。”
枭字营骑兵冷笑道:“我见谅不见谅无所谓,还请大人亲自对世子道明缘由。”
李桃歌皱起眉头。
阎王好过小鬼难缠,与一名小卒发生争执,不至于,于是跟随骑兵去见萝枭,沿途刻意去寻找那道熟悉身影,结果消失不见。
萝枭有座十六匹骏马拉动的小型金帐,与绥王金帐一模一样,只是小了几圈,李桃歌进入金帐之后,见到大名鼎鼎的草原世子,面平额宽,体魄雄壮,有股不多见的雄主之气。
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萝鹫养出的儿子,即便是无恶不作的二世祖,也是非同一般的纨绔。
“见过世子殿下。”李桃歌率先施礼道。
“你是李相儿子吧?”萝枭用尖刀刮着剔骨肉,用指头一块一块抿入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