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做了个决定,由我拿出一点钱,给了那个男人。
有人可能会说了,就不用给他钱,管他毛病!
这种人不值当,垃圾,给两颗子弹还差不多!
事情不是这样的!
人家是花钱买来的媳妇,这在当地,是很正常的!
人家花了钱,买了人,在当地,是被完全允许的,谁都不会说三道四的。
不能拿咱们国内的那一套道德准则来绑架这里的人!
本身,这里就是乱罪之地!
还有,人家是当地的村民,我如果让他不开心,故意说三道四,惑乱人心呢?
我根基不稳,还得在当地笼络民心,不能在这个时候因为这样的事儿,搞坏了名声。
能用钱解决的事儿,就都不叫事儿。
随便给了万八千的,人家乐呵呵的就走了!这样其实也挺好!
至于这个女孩何去何从,我尊重她的意见。
结果,她在得知自己恢复自由后,决定跟着我,想要去园区帮我做事儿。
想要在我们园区生活!
只要收留她,让她做什么都可以!
其实私底下,她也通过其他人的嘴巴,了解了我们园区是一个什么样的属性,对我们,是有一个很好的模糊印象!
她不想自己寻找出路,因为她很清楚,只要自己独自出门,只要被盯上,等待她的,又将是层出不穷的折磨1
生怕我不同意,这个女孩就躲在娘们的身后,她把娘们当成了女人,寻求庇护。
而娘们也心疼这个女孩,可能一些经历,跟自己很像吧,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最后我同意了,只要这孩子没什么毛病,不是坏人,不会给我们带来麻烦,收为己用也不是不可以!
因为解决了这样一个插曲,我们发现,时间马上到八点了,所以赶紧辞别老五的家人,去干正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