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人家这么大老远的跑过来,特别是这些高中同学,我的心里不知道有多少话要和他们聊呢,这是实话,因为我们可供回忆的共同片段太多,更主要的是我们现在都踏入社会了,进入了一个新的天地,也想好好的取取经,互相学习学习啊。
第三呢,我们虽然是同学,可是高中的时候还小啊,未成年呢,根本就不敢喝酒的,所以很多人还真的没有在一起喝过酒呢,这可是第一次奥,很有纪念意义的。
一起喝,一起说,一起笑,一起闹,互诉衷肠,互谈生活,一会儿你一杯,一会儿他一杯,好不高兴......
没一会儿,梓彤也过来了,再次给他们敬了酒。这帮家伙本来还准备留着点量呢,结果一看新娘子挺着个大肚子过来了,也不好意思再留什么量了,一个个都是一饮而尽,滴酒不剩......
那个时候同学的情都是纯真的,无邪的,不像现在无论你穷还是你富,大家聚在一起,总感觉着每个人的心里都藏有小九九,不是想找你做点生意,就是想找你帮个忙,没有了那种本来的畅快感觉了。
也不知道说了多少话,喝了多少酒,最后好像天都快要擦黑了,再不走他们就赶不上去县城的车了,我才和同学们依依惜别,我一个远方的三叔开着一辆三轮车分两批把这些东倒西歪的同学给送到了镇上的车站,亲眼看着他们坐上了返程的车才回来。
可是,因为光顾着喝酒了,我们竟然忘记互留联系方式了,有人记了我的手机号码,可是后来我也换了号码,结果就导致很多人又失去了联系,直到我多年后再次重返彭城,把重心放在了家乡发展,才又慢慢的重新找回了他们,不过,这人找回来了,似乎那种感觉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今天是真的高兴啊,喝的也真不少,只记得我让三弟四弟他们两个给我这些同学每人塞了一条华子带回去,然后还坚持到送他们离开,可是一转身就有些迷迷糊糊了,好像是被梓彤和妹妹她们几个给扶着到了床上,模模糊糊地记得好像有人给我擦了脚,然后盖被子,再然后,就天光大亮了。
我们家的男人都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就是喝醉了酒,不吵不闹,不呕不吐,直接上床睡觉,一觉醒来,精神抖擞,万事大吉,头也不疼,这说明什么?说明酒不能按照贵贱来区分好酒孬酒,喝了之后第二天不头疼才是真正的粮食酒啊。
我睁开眼睛的第一反应就是伸手往旁边去摸,哎,梓彤竟然不在,我赶忙一骨碌坐了起来,正在穿鞋子呢,梓彤进来了,我忙问她怎么起那么早啊。
她说早上宝宝闹腾的厉害,她睡不着,还有些难受,干脆就起来了,刚才跟着母亲和妹妹一起去给各家回礼了。
所谓的回礼其实就是把剩下的菜啊肉啊什么的,给每家每户都送上一盆去,虽然只是些剩菜,这可是老一辈传下来的规矩,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是很受欢迎的。
另外,这不也马上就要过年了嘛,特别是一些孤寡老人,他们平日里生活也不富裕,一年到头难得的能见上些油水。这不,正好借此机会给他们送点肉啊,菜啊,馍啊等等,特别是一些孤寡老人,这天气冷,光是我们的心意就足够他们好好的能过了这个年的。
我麻利地洗漱了一下,和梓彤一起来到了东院,一大家子人几年来第一次聚得那么齐坐在一张桌子上吃早饭,我昨天喝的确实有些多了,这一点食欲都没有,只喝了一碗热热的稀饭,吃了点咸菜,清清肠子。
母亲一边吃饭,一边高兴的对我和梓彤说道,国儿,梓彤啊,今年没有大年三十奥,今天是年前的最后一个集了,你们看,要不咱们吃过饭后一起去赶集啊?
赶集?今天逢哪个集啊?我抬头看了母亲一眼,问道。
奥,南大集。我是觉得,梓彤这又不用回门啥的,你们俩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去看看集上有没有什么需要添置的,趁着最后一个年集赶快买了吧,不然就得要年后过了元宵节才有集呢......
其实这农村大集对我来说早就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不过,却勾起了我的回忆,小时候,一看到大人去集上,心里总是痒痒的,死活都要跟着去。有人看到这里就笑了,觉得有同感,因为在我们幼小的心里是认定了去赶集有好吃的啊。没错,毕竟七八十年代物资匮乏,村里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店铺的,但是镇上,集上就完全不同了,那是一个镇的中心,全镇的老百姓需要买点日常用品,基本上都要来这里的。
只是,要说到吃的,其实这集上也并没有多少的,不像现在琳琅满目,在我们这些孩子眼中,好吃的也无非就是那些油条,包子之类的,还有一些散装食品,譬如,条酥,羊角蜜等之类的,这些东西对于今天的孩子来说可能已经没有了丝毫的诱惑了。可是对我们那个年代的孩子来说,是完全不同的,每次见了都直流口水的。可惜的是,就算是我们能获得允许跟着大人去了集上,那也未必就一定能吃到的,这个道理虽然我们都懂,可是我们还是喊着想去,这其中的快乐无可比拟啊,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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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彤肯定是没有见过北方的集市啊,问了一下她今天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去啊。她表示没有问题,不是太远的话,那正好全家人一起去乐呵乐呵。
吃过饭,我蹬着三轮车,带着母亲,梓彤和妹妹,三弟和四弟各骑着一辆自行车,父亲和大哥不去,于是,我们一行六人朝十里路外的集市赶去。
赶大集,在中国北方历经数千年而不衰,可谓是中国农业文明最显着的一个标志,也算是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最明显的一个象征。慢慢的,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国家城镇化建设和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乡村集市不断的流转变迁,很多村里都已经有了超市,商品齐全,货架满满,但赶大集仍是北方农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组成。
以前,肯定是没有后来如春笋般漫山遍野的那么多的商店和超市,智慧的人民就自行定了一个日子(或双,或单,约定成俗就行了)在某个地方集聚,并把自己的东西带上,到时候一起贩卖、交换一些自己过剩的农产品,或是自己制作的农用工具等,这样很快,一个集市就慢慢的出来了。习惯了之后,大部分的人已经形成了一种有事没事都要去集市上转转的习惯,现在这种习惯很多人仍然保留着,多年的习惯成了一种寄托,一种逢集必赶的情怀。
适逢节前,采购年货的人们熙熙攘攘,络绎不绝,村前的路上,人来人往的都是去赶集办年货或者早早就去了,已经办了年货刚回来的人,不时的就听到田野上有人问道,老六,这鱼多少钱一斤买的呀?
哎呀,四哥啊,可别提了,太坑人了啊,我早知道前几天就去买好搁着了,今天足足是平时的两倍价啊。
哎呦,我的个乖乖唻,那么贵啊,这可真吃不起了奥。
我之所以再次过来这里,主要就是想要和同学们一起喝点。首先,刚才敬酒是敬给他们喝,我并不喝,纯粹是走一遍流程,我们的感情还没有来得及表达呢。